重庆忠县:公务员婚宴不超15桌 卫生院长主动退礼金

2013年11月05日 13:17   来源:重庆日报   

  原标题:忠县禁止大操大办,监管对象扩大到所有公务人员

  请客送礼之风嘎然而止

  “你好,我女儿的婚宴取消了,不好意思哈!”日前,忠县乌杨镇原宣传委员秦勇接到了一个“辞客电话”,电话是该县忠州镇原宣传委员罗建明打来的。

  上个月,罗建明邀请秦勇参加他女儿在当地海新大酒店举办的结婚宴。9月26日,忠县出台《严禁国家工作人员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若干规定》后,请客送礼之风嘎然而止。来自该县6家大酒店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国庆期间,像罗建明一样,国家公务人员在“规定”出台后取消宴席的达37起、1600余桌。

  该县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过去,忠县也出台过严禁大操大办的相关纪律规定,但只限于管住领导干部。一到节假日,升学宴、婚宴等照旧不断。特别是暑假的升学宴,送礼就要花上几千上万元,大家叫苦不迭,群众反响强烈。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五个专项行动,忠县制定完善了《严禁国家工作人员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若干规定》,将管制对象由以前的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扩大到全县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工作人员及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村(社区)干部。机关事业单位的财政资金临聘人员。违反本规定的,一律予以解聘。

  较之以往,新规定还明确了“四个不准”:不准借本人及配偶乔迁、生日、升迁、生病康复等名义请客收礼或送礼,不准借子女出生、升学、参军等名义请客收礼或送礼,不准借本人特定关系人乔迁、生日、升迁、生病康复的名义请客收礼或送礼,不准借其他名义请客收礼或送礼。明确了婚丧事宜的办理准则,本人结婚及子女婚嫁应从简办理,在按程序报批后,可以酌请至亲好友参加庆贺,但不能以同一事由重复操办,所设宴席总数不得超过15桌(每桌10人),超过15桌按违规办理。

  新规定的出台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响应,该县教委一名年轻干部在国庆节前取消了原本订好的60桌结婚宴席;一名卫生院院长主动退还了在规定出台前举办孩子升学宴收受的礼金。(通讯员 张晓玲 谭明伦)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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