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糖尿病门特鉴定新规:两年期满不用重新登记

2013年11月06日 11:40   来源:天津日报   廖晨霞

  ■市人力社保局提醒,此次调整主要是针对已经做过鉴定并经社保经办机构确认的糖尿病门特患者。

  ■首次申请糖尿病门特的参保患者,仍需经糖尿病鉴定机构鉴定。

  ■已经申请为糖尿病门特但未经鉴定的参保患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糖尿病鉴定机构鉴定并到社保经办机构确认,确认后不需复鉴。

  为了方便参保人员看病就医,市人力社保局日前出台进一步简化糖尿病门特鉴定流程的新规定,取消鉴定登记后两年期满重新登记的程序。

  糖尿病门特患者每两年需要重新鉴定登记一次,目的是杜绝虚假糖尿病门特,防止医保基金浪费,但也对确有糖尿病的患者增加了不便。为更好地方便群众,市人力社保局新政策规定,自11月1日起,经糖尿病门诊特定病种鉴定机构鉴定,并经社保经办机构登记确认的糖尿病门特患者,除医保监督检查机构认为需要复鉴的外,不再通过复鉴重新登记确认其门诊特定病种资格。

  市人力社保局提醒,此次调整主要是针对已经做过鉴定并经社保经办机构确认的糖尿病门特患者,首次申请糖尿病门特的参保患者,仍需经糖尿病鉴定机构鉴定;已经申请为糖尿病门特但未经鉴定的参保患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糖尿病鉴定机构鉴定并到社保经办机构确认,确认后不需复鉴;医保监督检查机构发现就医诊疗行为存在疑问的,可以要求参保患者进行糖尿病门特复鉴;群众发现违规行为,可随时向人力社保部门举报。

(责任编辑:石兰)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