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路面治超开启“非现场执法”模式

2013年11月06日 13:22   来源:合肥日报   杜绍清 宋丽 李伟

  全省治超信息交换平台启用

  安徽省治超信息交换平台自11月1日起正式启动以来,公路部门各治超站经过前期宣传,截至昨天下午,合肥地区各治超站仅记录逃逸车辆电子证据1台次,大部分途经治超站点的货车都能规范装载,进站检测,显示了平台对于打击超限运输的威慑力。

  据S208巢湖南超限超载检测站执法人员介绍,该站治超信息交换平台经过前期测试已正式启用,途经该站的载货车辆驾驶员看到路面提醒后都主动进站,一辆辆货车接连上磅检测,认定不超限后顺利通行,平均每辆车检测用时不超过一分钟。11月1日,车牌号为黄皖Q074××的三轴货车途经巢湖南治超站未进站检测属逃逸行为,系统显示检测车重64.05吨,超限率114%,该车经处理后在内网平台实现违法信息共享,将面临公安交警、运政部门的后续处理。

  据了解,凡在公路上行驶的货运车辆,经过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超限超载检测站(以下简称“治超站”)时,预检属超限的,应当主动进站接受处理。对不进站接受处理并涉嫌超载的货运车辆,治超站将把其超限信息和车辆相关信息转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由其进行审查。经审查后认定为超载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对车辆超载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记分。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货运单位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货运单位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安徽省治超信息交换平台启动标志着我省治超工作非现场执法模式的开始,是治超工作长效机制的进一步完善。为加强对治超信息交换平台和超限超载车辆后续处理相关规定的宣传,连日来,我市各治超站结合安徽省公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等,通过制作宣传专栏、向过往驾驶员散发宣传单页等方式,提升知晓度。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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