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劳动报》报道,2014年本市将实现市、区县、乡镇三级政府“三公”经费的全面公开,这是记者从昨天举行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得的信息。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刘华介绍了当天发布的《关于2013年至2017年本市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意见》规定本届政府在五年任期内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和任务。
《意见》规定,在本届政府任期内,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改革的核心,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为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持续不懈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继续保持上海法治政府建设在全国的领先地位,使上海成为职能转变力度最大,制度健全度、信息透明度、公众参与度、行政规范度和人民满意度最高的行政区,率先基本建成法治政府。三十项主要任务包括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决策、提高政府立法质量、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度和执行力、强化行政监督、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等七个方面。
加强政府信息透明度,“三公”经费无疑是公众最关注的问题。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曹扶生介绍,上海从2011年开始公布“三公”经费的信息,主要包括市级的预算汇总数和61家市级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数。
下一步,上海将从两个方面推动“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一个方面是逐步深化公开的内容。市政府有关部门正在根据国家的要求推进这方面的工作。包括在编制说明上,将来会更为详细,比如增加一些部门职能、组成单位的情况,便于公众看得懂,看得明白。同时,进一步深化公开的内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第二个方面是深化公开的主体,在部分区县和乡镇公开的基础上,到2014年,本市将实现市、区县、乡镇三级政府“三公”经费的全面公开,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这个进程比国家预定的时间有所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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