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实施一月价涨客减导游走人 呼吁出台细则

2013年11月08日 09:09   来源:重庆日报   

 

  在解放碑步行街,来自贵州荔波的工作人员身着民族服饰向市民发放宣传资料和优惠券。 (资料照片)

  《旅游法》已经实施一个多月,其效果如何?对我市旅游行业又产生了怎样的影响?11月7日,记者对市内监管部门、旅行社、导游、游客等进行采访时发现,当前,我市旅游行业正处在“尴尬与机遇并存”的转型期。

  旅行社

  尴尬与机遇并存

  记者走访市内多家旅行社发现,目前各旅行社基本上只推高价位的纯玩团产品,中低价位产品鲜见其踪影。产品单一、价格高,是目前的市场现状。

  重庆中旅集团董事长刘放说,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10月,旅行社游客数量、销售收入同比下降了将近六成。“产品价格高,是游客减少的主要原因。”

  刘放说,传统的区县团、老年团、购物团由于价格不高,很受市民欢迎,能适当填补淡季市场的空缺。但因为《旅游法》的实施,取消了购物,低价团鲜有,流失了这部分客人。

  同样,春秋国际旅行社重庆分公司总经理程玉兰也抱怨,较之于9月,该旅行社10月份的产品价格上涨幅度普遍超过30%,而游客数量下降幅度也在30%左右。

  记者走访了市内近十家旅行社,只有重庆海外旅业集团总经理张力表示,10月份的游客数量和销售收入逆市上扬。但张力也承认,该公司目前的这种优势可以持续多久还难说。

  张力说,目前法律对“购物”和“自费项目”实行一刀切,而对于全团同意、不影响行程等例外情形没有清晰的界定。在没有细则指导下,旅行社不敢贸然开发新产品。

  “所有旅行社都清楚,摆脱低价招徕、强迫购物的传统经营模式,开发新的特色化线路和服务产品,来吸引游客‘买单’,是未来旅游行业的健康转型方向,但现在没人敢先吃螃蟹。”重庆阳光国旅总经理唐煌预计,长此以往,小旅行社恐将面临大规模洗牌。

  各大旅行社纷纷呼吁,在行业转型的关键时期,期待市内旅游主管部门能尽快出台操作性更强的《旅游法》的执行细则,让旅行社有学习、改变的空间,以此更好地指导行业的转型发展。

  导游

  收入锐减引发辞职潮

  “第一次遇到不带人购物,还被投诉的情况。”市内某旅行社跑了4年川西专线的导游黄英回忆,上个月,旅游车途经松潘某家牦牛肉店,有5位旅客提出要进店。过去遇到这种情况,大巴车会在街边刹车,让游客下车购买。但这次,黄英和司机都不敢接招,最后还是把车开回酒店,之后再让游客在附近购买。“有游客咨询哪家店好,我们也不敢推荐,最后我还遭到了投诉。”

  更让导游们担忧的是,由于薪酬机制尚未健全,他们的收入呈直线下滑状态,降幅普遍在五成以上。

  据了解,旅行社用工的导游分为两类:全职导游和兼职导游。目前,挂在重庆导游服务公司的兼职导游大约有六七千人,而全职导游全市不足两千。全职导游有底薪保障,且在带团之余,会分担公司其他事务性工作。而兼职导游却被旅行社视为临时工,无底薪、无社保,提成是主要收入来源。

  “现在没有潜在提成,收入大不如前。以前带九寨沟团,综合收入大致有4000元(导游费是400元/天,一般为4天行程,游客进店购物消费导游有提成)。”作为兼职导游,黄英告诉记者,以往这条线路上的导游每月都是“万元户”,而现在能上5000元都难。“就在10月份,我们就有3个导游朋友转行不干了。”

  游客

  提价不提质的现状何时休

  退休以后,沙坪坝小龙坎正街小区的刘勤老两口每年都要出去旅游一两趟,“实惠”是他们选团的首要标准。

  最近飞速上涨的团费,让刘勤夫妇原定的出行计划搁浅。他们希望旅行社能够根据不同的消费需求,设计出更多档次的产品,让不同游客群体有不同选择。

  此外,27岁的白领王倩颖是个典型的“扫货族”,每逢遇到香港、首尔的折扣季,她总会大包小包地往回扛。她很不解:“旅游本来就集娱乐购为一体,如果一刀切不让购物,那怎么行?现在并非规范购物环节,而是硬生生将购物环节取消了!”

  刚从泰国旅游回来的重庆师范大学学生杨东深说,对照以前的行程,六天五晚中,有两天上午是购物,两天下午是自费项目,而现在,这两天上午和下午都成了自由活动时间。“就算要求去购物和参加自费项目,领队和导游都不带路,自己就漫无目的地在城里逛了一天,在宾馆睡了一天。”

  “现在客人要购物,要增加景点,旅行社都怕。”重庆市旅游协会副会长董建安说,购物其实是旅游的6个要素之一,一刀切并不可取。接下来,希望旅游主管部门会加强这方面的培训和宣传,让旅游从业人员对旅游法熟悉,进行经营思路调整。

  (记者 刘浪 阳炆杉 实习生 李沁穗)

  记者手记

  指引行业转型才是方向

  以低团费招徕游客,但却屡屡通过强迫购物等来弥补“堤内损失”,一直是旅游行业臭名昭著的顽疾。新《旅游法》的实施,有利于遏制该行业的这种“潜规则”。

  随着《旅游法》的实施,整个旅游行业进入到转型发展的最大机遇期:对“零负团”一刀切,让旅行社的产品价格与价值实现合理回归;对“黑导游”一刀切,让导游的工作性质回归到旅途服务本身;对“黑商贩”一刀切,让旅游商品行业回归到商品的特色和品质本身……

  但是,如果仅仅靠《旅游法》的一纸规定,没有合乎市场规律的操作性,以及严格的执行力和惩戒力,转型能不能顺利实现?如今,旅行社产品开发“止步不前”、“提价不提质”等怪现状,足以说明问题。

  记者认为,要成功推动行业转型,除了要制定规则。推动行业转型,必须“堵疏”结合,不能一味往死里打,又不指个出路,以至于产品越来越少,创新空间越来越窄。

  在记者看来,地方旅游主管部门要始终坚持以“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为目的,及时制定出台《旅游法》实施方面的细则或指导意见,谨记惩罚不是目的,指引行业转型才是方向。

  (记者 阳炆杉)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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