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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地震后两小时内要召开首次发布会

2013年11月11日 11:34   来源:金陵晚报    钱奕羽

  日前,南京市政府正式公布了《南京市地震应急预案》(2013年修订版),提出,原则上,震后两小时内要召开首次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告震情、灾情以及地震应急救援的动态信息。

  根据地震灾害分级情况,将地震灾害应急响应分为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应对一般地震灾害,启动Ⅳ级响应。应对较大地震灾害,启动Ⅲ级响应。应对重大和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分别启动Ⅱ级和Ⅰ级响应。由市政府成立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先期处置抗震救灾工作。

  并且,要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首次新闻发布会原则上在震后2小时内召开),向社会公告震情、灾情以及地震应急救援的动态信息;及时掌握社会舆情,平息地震谣言、误传事件。(记者 钱奕羽)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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