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12年因自然灾害死亡57人 地震灾害活跃

2013年01月15日 20:03   来源:中国新闻网   陶拴科

  15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部门获悉,2012年新疆先后出现地震、洪涝、风雹、雪灾、山体滑坡、泥石流及干旱等自然灾害,特别是地震灾害异常活跃,因灾死亡人数57人,失踪10人。

  新疆民政部门称,2012年全区发生5.0级以上地震10次,尤其是“3·9”和田洛浦6.0级地震和“6·30”新源和静交界6.6级地震,造成损失较为严重,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严重影响。

  民政部门资料统计:2012年,新疆受灾人口249.2万人,因灾死亡57人,失踪10人,紧急转移安置13.89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73.5万公顷,其中绝收面积18.75万公顷;倒塌房屋3.15万间,严重损坏房屋12.43万间,一般损坏房屋13.92万间,直接经济损失81.7亿元。

  冰雹、洪灾、雪灾等灾害导致农民农作物受损严重,去年3月下旬—8月上旬,乌鲁木齐、昌吉、阿克苏、吐鲁番、塔城、博州、阿勒泰、石河子、伊犁、和田、巴州、喀什12个地州出现大风沙尘及冰雹灾害。风雹灾害共造成85万人(次)受灾,死亡13人,直接经济损失26.4亿元。

  其中山体滑坡和泥石流造成伤亡更大。2月—9月,伊犁、昌吉、喀什、和田、阿勒泰等5个地州先后发生山体滑坡和暴雨泥石流灾害。全年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灾害造成26人死亡,6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1248.1万元。

  过去一年,新疆民政部门称地震灾害异常活跃,2012年全区发生5.0级以上地震10次,造成巴州、哈密、克州、伊犁、和田、塔城等地州受灾。全年地震造成42.1万人受灾,倒塌房屋2.07万间,严重损坏房屋10.27万间,直接经济损失27.95亿元。

  针对灾害问题,自治区切实加强了灾害救助工作,全年共派出救灾工作组14批,启动自然灾害应急响应9次。申请并拨付中央和自治区救灾资金73847万元,妥善安排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截止目前全区已累计救助87.46万人次,恢复重建房屋12.73万间,受灾群众被确保在入冬前搬进新居。

  此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也在积极加强宣传,增强防灾减灾意识,并极大地提高了全区各地创建全国减灾示范社区的积极性和城乡社区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将损失控制到最小。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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