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地区与四家自治区金融机构签订合作协议

2013年11月11日 13:11   来源:西藏新闻网   刘玉璟 温凯

  日前,阿里地区召开金融促发展工作研讨会,中国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等5家自治区金融机构代表分别就金融支持阿里经济社会发展、深化政府与金融保险合作进行主题发言。

  阿里地区行署与农行西藏分行、建行西藏分行、国开行西藏分行、中国人保财险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等四家自治区金融机构就完善阿里地区金融体系,拓展金融服务广度和深度等内容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阿里地区行署负责人表示,要按照建立良好金融生态环境和符合银行业务要求的原则,加快组建阿里财信担保公司,加强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加大与自治区相关金融机构对接工作力度,加快建行、藏行和其他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在阿里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步伐,积极与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金融合作办公机制,搭建更高的服务平台。在巩固传统金融业务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小微企业发展的服务;在做好现有国资控股企业金融工作的同时,在重大民生工程、口岸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加快搭建各类金融服务平台,广泛开展与金融机构的深度合作,充分用好、用活、用足各项财政金融政策,筹集更多建设资金助推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阿里地区各县各单位及金融界和企业界人士共80余人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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