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劳动报》报道,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定于2013年11月19日至21日上午举行。有意愿参加本次大会旁听的市民可于即日起通过两种渠道报名。
本次会议将安排旁听11月21日星期四上午全体会议的审议,议题是关于修改《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决定(草案)。
按照《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公民旁听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的规定》,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户籍在本市或者户籍不在本市但在本市居住满一年的中国公民(依法被限制人身自由或者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可以向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提出旁听申请。旁听名额15名。
报名方式:11月12日(星期二)至13日(星期三)上午9∶00至下午5∶00,通过上海人大公众网(网址:http://www.spcsc.sh.cn)、电话23119122提出旁听申请。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通过计算机随机抽取,确定旁听人员,并书面通知本人。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