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责令快递员将违规货物卸下。重庆晨报见习记者 胡杰儒 摄
伴随“双十一”而来的正是“快递员最忙季”。昨天,南岸区交巡警支队花园路大队民警走上街头,对辖区内快递员进行交通安全宣传。
昨天下午,重庆晨报记者来到光电路交汇的十字路口———昌龙城市花园路口处。一辆载满货物的摩托车被民警拦下。这辆摩托车后部绑着一个蓝色塑料箱,里面的货物高出箱子不少。箱子后面还向外延伸了一块长约40厘米的薄木板,木板上也捆着货物。不仅如此,摩托车左侧脚踏板处也多了一个金属架子,上面还绑着一个大纸箱。由于下雨,货物整体被盖上一层塑料膜,在风中“唰唰”作响。
快递员小江一脸茫然地望着民警,小声嘀咕:“我没违反什么吧?”
民警拿出卷尺,一边测量,一边告诉小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4条第3款规定:两轮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
经过民警的教育和提醒,小江连连点头,“我们最近都要加班到晚上8点多,很多安全问题都疏忽了。”离开时,小江说,这样的提醒还是第一次遇到,感觉很温暖。
记者在路口的一小时里,有8名快递员经过路口,其中7名装载的货物都不符合规定。民警对他们的行为进行纠正,并提醒他们派件时要特别注意安全。“去年双十一,快递员发生摩托车事故就比平时翻了一倍多。”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