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4日从云南省彝良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依法适用督促程序,向成都某投资公司发出26份支付令,限该公司于15日内支付拖欠农民工工资、机械租赁费、工程款等共计300余万元。
成都某投资公司在建设彝良县2012年9月7日发生的5.7级地震震后重建工程—洛泽河镇大寨集中安置点过程中,以一直未结算工程款为由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机械租赁费、房屋租金、工程款等300余万元。导致农民工及机械租赁方多人多次上访。彝良县大寨安置建设指挥部与该公司就其投资建设的工程款进行结算后,该公司仍拒不支付上述款项。
本月12日、13日,26名农民工等债权人向彝良法院提出“支付令”申请,彝良法院收到申请后,开辟“绿色通道”,优先立案,承办庭及时进行审查。经审查,26名债权人的申请符合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明确,符合“支付令”的要求,遂向成都某投资公司发出“支付令”,限其15日内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机械租赁费、工程款等。
彝良法院表示,该公司如果在规定期限内不予支付,法院将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直接从其银行账户划拨拖欠款,帮助农民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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