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士推荐制度部门利益化
一些国外科学院的院士推荐制度,不止一次地被拿出来与中国比较。
知名学术打假人士、学术科普作家方舟子向中国青年报记者举例,美国的院士推荐是在保密状态下进行的,通常由院士推荐人准备候选人的材料。在此之前,候选人几乎没有任何私下操作的空间。
“我们也有由院士推荐的制度,但是我们还增加了部门推荐、学会推荐。比如,教育部、中国科协都可以推荐院士候选人。”北京大学原校长、中国科学院院士陈佳洱说。
2012年12月,中国工程院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候选人有院士、单位或全国性学会三种渠道进行提名。
第一种是由院士提名候选人,每位院士至多可提名两位候选人。候选人获得不少于本学部3位院士的提名方为有效。
第二种是单位提名,“中央、国务院各有关部委、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系统,所属范围和地区内的设计、研究、建造、运行单位和高等院校、企业、事业单位等可按组织系统提名候选人。”
第三种是全国性学会提名:“中国科协所属的有关全国性学会可按学术团体组织系统提名候选人。”
陈佳洱告诉记者,如果在院士推荐制度中存在部门因素,有时可能会考虑部门利益,那么,这样的候选人可能不很符合真正的院士标准。“往往有可能部门希望显示自己的政绩,想多推荐一些,多上一些。”
“但是,真正到召开院士大会的时候,各个部门推荐的人都有,单个部门也很难左右。实际上好多部门推荐的人没上,还是院士推荐的人上得更多。”陈佳洱说。
陈佳洱透露,这次的院士增选会上,有人提出了一个问题:是不是以后部门不推荐,可以去掉部门因素呢?“今后,会经过讨论作出决定。”
王宇发现很多单位都喜欢包装院士。他认为,最理想的是通过同行专业推荐,虽然学会推荐是一种推荐的方式,但是具体怎么规范还需要再讨论。“真正知道你水平高不高的是学会。”不过,学会推荐也有问题。比如,学会有没有规范化、学会的收录是不是全面,有没有遗漏,等等。
不仅是王宇看到了学会推荐的优势。秦伯益也曾建议,可以采用科协提名的方式来遴选院士,因为从序列上看,学会都在科协之下。“院士候选人预选通过以后,可以请科协里面的同行来把把关。”
但他认为,同行评审会存在一些问题:有的同行是冤家,也有同行是亲家,同行评审容易出现评审意见不客观的情况。
在沈国舫看来,院士推荐的渠道最具合理性。但他担心,仅依靠院士推荐可能会埋没人才,尤其是地方上的人才很难被选出来。“最近新疆上了一位院士,如果他通过其他的途径推荐,可能很难上,现在还没到把别的推荐渠道关闭的时候”。
院士对遗漏人才的担心,同样体现在省市和部委的遴选渠道上。
王宇和何祚庥都不赞成取消单位遴选。何祚庥说,只有单位才知道他在工作中贡献多大,为什么要剥夺单位的发言权?“拿原来的铁道部来说,铁道部是个大部,他连推荐人选的资格也没有,这也太过分了吧。”
最没有异议也是最希望规范的,是院士推荐。
在实际运作中,院士提名推荐,可以分两种情况。一种是,院士看学界哪位同行符合标准,主动推荐。清华大学电机工程与应用电子技术系教授、中国科学院院士卢强曾经向记者表示,他曾经主动推荐过多名同行,“有的人选上了院士也不知道是我推荐的”。
另一种是,被推荐人找上门来,请院士推荐,可以称之为“被动推荐”。南京大学物理学院教授王牧是2013年的院士候选人,有院士告诉记者,在院士评选初期,院士们收到了王牧的推荐邀请。
何祚庥说,不论是哪种推荐,推荐人要做的都是审阅对方的申报材料,并填写《院士推荐书》,在推荐书上签名,要写上“本人了解被提名人的成就、贡献与学风道德等情况,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
问题在于,即使其提名对象日后被发现此前存在某些问题,院士本人也无需负任何责任。
两院要求:“院士必须按照院士的标准和条件,独立推荐候选人,防止被动推荐;推荐人必须确实了解候选人的研究领域、学术水平和贡献、科学道德和学风等,并对《推荐书》所填内容负责。”但具体怎么负责,并没有行之有效的规定。
有学者认为,看似严谨的推荐制度存在漏洞。比如,每位申报人都是以平生成果进行申报,假使推荐者对申报人并不熟悉,仅靠审阅对方寄送的申报材料,几乎不可能从中了解被推荐人在一生科研活动中是否存在科学道德问题。“如果院士在这种情况下接受委托,担当推荐人,实质上等于被拉了票。”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