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多部门联手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2013年11月18日 15:31   来源:内蒙古新闻网    王科岩

  呼和浩特市近日召开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调度会,安排部署今年全市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据了解,截至目前,呼和浩特市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总数154件,涉及人数10989人,拖欠金额35471.5万元。从即日起,首府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进入攻坚阶段,全市10余个部门及20余个工作小组各负其责,联合执法,共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首府社会和谐稳定。呼和浩特市各旗县区要建立农民工资应急周转金制度,每个旗县区设立专项经费200万元,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抓好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发生案件要积极处理。

  受经济下调、房屋限购等因素的影响,呼和浩特市以建筑业为主的一些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近期有所上升。市委、市政府对此非常重视,11月12日调整了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人员,并要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城乡建设部门、公安部门等10余个部门通力合作,组成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联合开展工作。其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工作,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及时进行调查,依法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城乡建设部门做好建设项目的审批及审查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筹措方式等,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监管,协同配合人社部门查处因拖欠工程款和工程结算纠纷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并做好农民工讨薪期间的取暖安全工作。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要严格处理拖欠农民工资行为的项目,有违规者不得颁发《房屋销售许可证》,对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不予配合处理的,依法降低或取消其开发资质。公安局要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的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对妨碍公共秩序、无理恶意讨要行为依法进行打击;对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且符合立案条件的,要依法及时立案侦查,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记者王科岩)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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