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即时新闻 > 正文
中经搜索

深圳女医生给报纸写信 称其只是医院的赚钱机器

2013年11月19日 15:40   来源:羊城晚报    李天军 路苗

  11月13日,深圳市的一位女医生给羊城晚报写来一封信,信中称医生成了医院赚钱的机器,医生有苦衷,病人有怨言,她还称自己的热情在一天天衰减,真想早点退休不干了。

  对于近来频出的伤医事件,深圳拟立法解决医患矛盾、提高医生道德水准。深圳市的人大代表和医界人士也行动了起来,为医患关系号脉问诊。

  问诊

  11月11日,深圳市人大组织召开了“创建和谐医疗环境、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座谈会。会上提出,深圳市或将于明年年底推出全国首部关于解决医患矛盾、提高医生道德水准的法律。

  为何深圳欲推这样一部法律?是深圳医闹太严重吗?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的有关人士称,深圳医患关系在全国来说尚属不错,但立法是大势所趋,深圳对推行医患纠纷立法其实早已有想法,在2010年市人大在护士节调研时就已提出了类似思路。其次,深圳有特区立法权,一直是改革的窗口,也可称是先行先试。

  该人士透露,目前立法可行性调研报告已成形,很快可进入立法草案起草阶段。

  号脉

  医护忙疯了

  过度商业化角色厘不清

  一位深圳市人民医院的医护人员讲了一个发生在她科室的故事:她所在科室的一名护士因女儿生病需要请假,但是因为诊疗量大,人员的确安排不过来,所以那名护士带女儿去看一上午病的时间,需通过连续上晚班和夜班来补上。

  她说,医院的编制严重不足,而又因待遇等问题招不到足够的人,导致工作量巨大,“我们周六日加班是常事”。

  据相关数据统计,深圳市人民医院、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北大深圳医院、深圳市中医院、深圳妇幼保健院等大医院每天都要接待8000至10000人次就诊。深圳市医师协会常务副会长王天星说,这些医院的每个医师平均每天要看上百个病人,医生连喝水、上厕所的时间都没有,而基层医院和社康门诊的病人寥寥无几。

  过度商业化

  深圳市人大代表纪志勇表示,目前政府对医务人员收入的投入只占了10%,“医生90%的工资需要自己去挣,这就形成了‘以药养医’的风气”。他提出,政府应该加大医务人员的工资投入。深圳市人大代表杨剑昌也表示:“医疗要回归公益性,诊疗与创收应该脱离关系。”

  在一位深圳女医生给本报写来的信中,她也说道:“医院本是救死扶伤,施以仁(人)道主义的地方,但现在却被认为是发财之地。高价的医疗收入和医生的实际收入不吻合,医生只是医院的赚钱机器,医生有苦衷,病人有怨言,医生冤枉,病人也吃亏。政府部门要实现病者有所医不应只是口头的空话。”

  人大代表郑学定称,某知名专家向他抱怨领导不尊重医生,医院内部拉帮结派,医院行政化、企业化、过度商业化。政府对医院硬件投入是很大,如采购设备等,但对医院的运营就没什么投入。医生开了很多项检查单,一是怕担责任,二就是为了追求效益,不开检查单怎么产生效益呢?这就是医院最迫切面临的问题——仁心仁术商业化了。

  羊城晚报记者获悉,今年8月,深圳市出台了《关于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实施方案》(下简称《方案》),记者从《方案》中了解到,方案虽明确了政府对于医疗卫生事业要加大投入责任,但并未明确未来财政补助占医院总费用的多少。

  角色厘不清

  深圳市人大代表肖幼美提出,她在私下了解到,医生除了每天要诊疗大量的患者,还不时要面对“上级”的检查,忙着去补材料、搞清洁,许多医生对此怨声载道。

  “要把医疗系统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角色分开。医院一定要去行政化,如果变成官僚机构,就会官本位地考虑。”深圳市人大代表杨勤说。

  医疗有限性

  “医患矛盾长期存在,是因为患者对医疗抱有太大的期望,对医疗的有限性认识不足。”深圳市人大代表郑学定提出,政府应该采取措施对市民进行医疗有限性宣传和教育。

  深圳市医师协会常务副会长王天星也表示,患者往往把医疗消费当成了一般消费,“认为我花了钱,医生就应该给我看好病”。

  据悉,针对浙江温岭“杀医事件”,10月28日全国医生联名发布了吁求书《请保障我们的行医安全和尊严!》。记者注意到,其中有这样一条:“虽然现代医学进步很大,但今天的医学仍然只能做到‘有时治愈’,医护人员既不是神仙,也不是机器,尽管我们珍重每一位患者的生命和健康,但力所未逮和失误在所难免,我们希望社会各界能够客观理性的看待医学和医者的局限性。” (羊城晚报记者 李天军 实习生 路苗)

(责任编辑:秦静)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