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载货车压垮大桥赔偿减至270万 家属称仍赔不起

2013年11月21日 08:25   来源:北京晨报    曹晶瑞 文并

白河桥南北两端桥头均设有限重标牌。

据村民介绍,现在桥上很少见到有重型货车通过。

  昨日,二中院对张文军驾驶超载货车压垮怀柔宝山寺白河大桥一案作出终审判决,以交通肇事罪改判其有期徒刑三年,相比一审判决,其被减刑一年。此外,张文军与雇主曹氏父子连带赔偿怀柔公路分局损失金额也由一审判决的1556万余元减至273.8万元。但面对此判决,张文军家属仍一脸沉重,表示赔偿不起。

  一审 压垮大桥判赔1556万

  2011年7月19日凌晨零时,张文军驾驶一辆重达160吨的严重超载沙石6轴重型半挂牵引车,由南往北通过怀柔区宝山寺白河桥第一孔时,桥梁突然坍塌,这座232.81米长的4孔大桥瞬间“卧”在河床上。

  后经北京市公安局怀柔分局交通支队认定,张文军承担此事故全部责任。经怀柔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毁的桥梁价值1556万余元。

  事发后,一审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张文军有期徒刑4年,其驾驶的肇事货车车主曹氏父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赔偿怀柔公路分局1556万余元。

  面对如此判决,张文军认为量刑太重,遂上诉。附带民事诉讼被告曹氏父子也不服此判决上诉。

  二审 赔偿数额“贬值”千万

  昨天上午10时,二中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宣判。

  据了解,二审期间,二中院依法重新委托北京京评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对被毁的宝山寺白河桥进行评估,评估价值为273.8万余元。针对这一鉴定结论,怀柔公路分局辩称,二审所作鉴定对拆除、清理被压垮大桥所发生的实际费用,以及修路前先行修建便道,以保证在修路期间交通不中断的费用没有体现,没有考虑监理费、设计费、勘察费等费用,鉴定结论不合理。二中院在昨日判决中指出,拆除、清理被压垮大桥及修建便道虽实际产生费用,但并非垮塌桥梁本身的价值。市检二分院出庭发表意见时认为,一审认定的价格鉴定结论书对于被毁白河桥价值认定不准确,导致刑事量刑失当及民事赔偿有误,建议依照二审期间的价格评估报告书,查清相关事实后依法改判。

  而针对张文军提出白河桥存在质量问题,法院则认为,国家道路及桥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查报告、检测报告及桥梁定期检测、保养记录、维修记录等证据,证实涉案桥梁在案发前定期检测、保养及维修,没有证据证明该桥存在质量问题,白河桥垮塌的原因是车辆荷载严重超重。

  家属无奈 数额少了还是赔不起

  最终,二中院终审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张某3年有期徒刑,其与曹氏父子连带赔偿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怀柔公路分局273.8万余元。

  “这么多钱,我们怎么赔得起。不知今天会不会改判。”庭审前,张文军的一亲属皱着眉告诉记者,张文军是家里的“顶梁柱”,上有年迈老母,下有年幼儿女,妻子体弱多病。而听到最终的宣判结果后,张文军的家属缓慢走出法庭,表情沉重,表示刑期减了一年是好事,可百万余元赔偿金仍无力承担。北京晨报记者随后致电张文军家属,对方不断重复着一句话,“还是赔不起,不知道该怎么办。”

  ■回访白河桥

  桥头设限重牌

  少见重型货车

  一审法院判决后,除认为量刑过重,负担不起外,张文军在上诉时也表示,其行驶至白河桥附近时未见任何限重限载标识。案发当天,北京晨报记者也曾前往现场核实,证实在南北两端桥头上确无限重20吨的标牌,最近的一个限重标牌距离桥头约50米。

  北京晨报记者再次驱车赶往宝山寺白河大桥,重建后白河大桥为“T型梁桥”设计,南北两端桥头处均设有14吨的限重标牌。“新桥修完后,就立了这个限重牌。”一村民称。对于两年前大桥被压垮一事,当地村民仍记忆犹新,并表示事发后,这两年很少再见到重型货车频繁从此通过。记者还留意到,通往白河桥附近的多个桥两端桥头也均设有限重标牌。宝山镇政府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也向记者证实,近两年未接到过关于白河桥仍有超载车辆行驶的投诉。

  晨报记者 曹晶瑞 文并摄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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