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注册登记中,企业需提交房产证明等材料,但企业在农村、城镇租赁的经营场所往往无房产证,到相关部门办理又不能及时出具,给企业在其他环节办事造成了延误。
近日,湟中县工商局想企业所想,出台便民措施。在注册登记相关材料方面采取以村委会证明代替农村房产证明、以房屋租赁合同作为企业办公场所证明、以村民土地承包书替代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用地证明的措施,不仅提高了办事效率,而且缩短了注册登记时间,此举深受企业及群众的好评。 (作者:樊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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