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交通运输部21日召开的改进提升全国道路运输服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海口市被列为全国第二批公交都市创建城市。今后,海口市在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上将在4大范围获得国家资金的支持。省交通运输厅也将在政策、资金、具体项目等多方面给予海口市大力支持,共同做好创建工作。
在交通运输部开展创建公交都市工作以来,海口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与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沟通协调,成立了组织协调机构,为公交都市创建提供了有力支持。
海口市是交通运输部第二批低碳交通试点城市。至2012年底,海口市拥有公交线路86条,建成区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为96.55%;公交车辆1862.5标台,绿色公交车辆占79.86%,2013年上半年公交日客运量已超过百万人次。公交车辆准点率为77.6%,乘客满意度达到90.5%。海口市已建成公交IC卡系统、站场管理系统等行业监管平台,IC卡刷卡率47.4%。目前正在启动建设快速公交系统和现代有轨电车,将逐步形成以轨道交通和快速公共交通(BRT)为骨架,常规公交为主体,出租汽车和其它方式为补充的城乡一体化绿色公共交通体系。
海口入选全国第二批公交都市试点城市后受到国家资金支持的范围包括:一是支持创建城市加快建设城市综合客运枢纽。二是支持创建城市加快建设城市智能公交系统。三是支持创建城市加快建设城市快速公交运行监测系统。四是支持创建城市推广应用清洁能源公交车辆。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