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建管并重提升养老服务

2013年11月27日 10:57   来源:安徽日报   

  “没想到我一个孤老头,晚年会这样幸福。 ”11月20日下午,六旬老人杜建中陪着老伴侯望娣沐浴在秋阳下,感慨万千。杜建中和侯望娣是同住在黄山市黄山区永丰乡敬老院的五保老人,上月刚刚喜结连理。 “敬老院里吃住都好,服务人员很尽心,我们很满意。 ”杜建中告诉记者。

  随着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越来越多的五保老人住进设施齐全、功能完备的敬老院,安享幸福晚年。今年1月至10月,全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完成投资4.1亿元,开工建设敬老院237个,截至10月底已建成203个。五保供养标准大幅提升,1月至10月,全省累计发放五保供养补助资金9.95亿元,分散供养对象月人均补助标准164元,集中供养对象月人均补助标准达269元。

  “兜底”特殊困难群体养老的同时,我省坚持适度普惠原则,给予社会养老机构适当补助,利用财政杠杆撬动更多民间投资。今年以来,省级下拨社会办和社区养老机构建设补助资金3000万元,资助147个社会办养老机构、165个社区养老机构建设,一定程度上缓了解养老机构不足的压力。合肥、芜湖、铜陵等地还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新模式,助力困难和高龄老人居家养老。以合肥市为例,该市财政投入9000万元,向市区70周岁以上低保老人和无子女空巢老人、9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600元服务券,凭券即可获得相关社会组织、企业或养老机构提供的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等方面居家养老服务。

  针对养老机构规范化建设滞后问题,我省建章立制,强化管理。今年9月正式实施的安徽省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和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对养老机构服务内容和内部管理等作出细致规定,明确养老机构基本生活用房、设施设备和活动场地须符合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养老机构中的医疗、康复、社会工作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应持专业技术等级证书上岗,其他一线护理人员应接受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管理制度的健全,将推动养老服务走上更加规范、专业的道路。 ”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处负责人介绍。(记者汪国梁)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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