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湖景区环湖乡村旅游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2013年11月28日 10:24   来源: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近年来,青海湖景区管理局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对青海湖实施“四个统一”的战略部署,贯彻落实关于支持环青海湖乡村旅游发展的有关要求,深入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富裕、文明、和谐青海湖”为统领,正确处理景区发展与带动乡村旅游发展的关系,景地共建,景群共建,把扶持发展环湖乡村旅游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增加农牧民收入有机结合,与地方政府齐心协力,加大引导和投入力度,不断改善乡村旅游基础设施,丰富乡村旅游产品,优化乡村旅游环境,以青海湖南岸为重点的特色乡村旅游带逐步形成并呈现出蓬勃发展的势头,成为青海湖旅游新亮点。

  规划先导,为规范发展乡村旅游奠定基础

  青海湖景区管理局联合海南州和海北州政府编制了《青海湖景区乡村旅游发展与控制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以“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突出特色”为引领,把整体发展与局部突破相结合,景区建设与新农村新牧区相结合,引导环湖群众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景区发展规划的前提下积极参与景区旅游业,达到促进就业、增加群众收入的目的,提出力争到2020年将环湖乡村旅游建成“全省特色乡村旅游示范带”和“农牧民增收致富样板工程”的目标。同时,将环湖乡村旅游建设纳入了青海湖风景名胜区五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当中,鼓励和带动当地群众参与景区旅游经营活动。结合《规划》,制定了《青海湖景区乡村旅游扶持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和年度《青海湖景区乡村旅游扶持方案》。这些规划与方案的制定,为青海湖景区乡村旅游发展奠定了基础。

  宣传引领,营造乡村旅游发展的良好氛围

  为确保《规划》顺利实施,使景地共建发展乡村旅游深入人心,两年来,我局抽调人员组成多个专门工作组,利用多种机会,采取多种方式,将《规划》和景区发展的有关政策编印成藏汉文手册,并通过座谈、调研等方式深入环湖三县九个乡镇十六个村进行系统宣传,得到了地方各级政府和群众的积极响应,使发展乡村旅游的思想认识趋于统一,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被调动起来,工作的配合力度也不断加大。《规划》逐步得到落实。按照“政府引导、协会管理、群众参与”的原则,鼓励并支持环湖十个重点村成立了乡村旅游协会,充分发挥协会的管理和带动作用,积极引导群众建设乡村旅游项目,参与旅游服务,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将环湖乡村旅游纳入青海湖景区整体宣传营销体系中,制作专门宣传册,在青海湖旅游资讯网中开设专题板块,统一策划编排旅游线路,与景区实现资源共享、客源共享、线路共享,推动了环湖乡村旅游快速健康发展。

  多措并举,全力扶持环湖乡村旅游发展

  自2012年开始,我局每年从景区门票收入中提取10-15%的专项资金,全面扶持环湖乡村旅游发展。两年来,累计投入1642万元,对积极性高、条件比较成熟的环湖27个乡村旅游点进行扶持,重点解决乡村旅游点道路、供电、给排水、停车场、环卫设施、标示标牌、风貌改造等基础设施项目,购置帐篷和自行车等设施开展经营,扶持成立乡村旅游协会开展和引导服务、业务考察和培训管理等工作。这些项目的实施,有力地改善了发展乡村旅游的基础条件,优化了旅游环境,丰富了旅游产品,推动了环湖乡村旅游发展。按照“重点突出、示范带动、持续发展”的原则,今后管理局将把环湖乡村旅游的扶持政策长期坚持下去。

  重视培训,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两年来,在不断完善硬件设施的基础上,为提高乡村旅游经营人员和从业人员素质,多次组织环湖三县旅游部门、重点乡镇、重点村负责人考察学习我省黄南州和互助县乡村旅游发展情况,组织环湖乡村旅游从业人员150人次开展业务培训,邀请有关专家讲授乡村旅游经营与管理、礼仪道德、餐饮住宿服务与管理等业务知识。通过考察培训,大家熟悉了政策,开阔了眼界,拓宽了思路,掌握了业务技能,进一步激发了大家对发展乡村旅游的积极性,对规范开展乡村旅游经营与管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通过近两年的扶持发展,目前青海湖环湖地区已发展乡村旅游经营户达115家,从业人员410人,仅今年游客接待量达27.5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4500万元,获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环湖109国道、环湖西路沿线重点村社直接或间接参与乡村旅游的牧户占到近三成,群众借湖靠湖发展乡村旅游的积极性高涨,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和发展潜力。今后,我局将与环湖地方政府通力合作,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做好环湖乡村旅游发展的引导、规范、巩固、提高工作,努力将青海湖乡村旅游打造成我省特色乡村旅游示范带和农牧民增收致富的样板工程。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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