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北京大兴摔童案”将于今天上午二审公开宣判。此案的焦点是,被告人韩磊是否会被判死刑。
在二审中,韩磊的辩护人将事发时的监控录像绘制成图像向法庭出示,并按时间节点以文字形式进行分解说明,认为韩磊事发时没有看清楚车内是一个孩子,发生误判,应该是过失致人死亡,而不是故意杀人,建议二审法院改判或发回重审。
但是,公诉人在发表出庭意见时表示,一审法院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当庭出示了新的证人证言。通过对各种证据综合判断认定,上诉人韩磊在事发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具备辨认和控制能力,明知车内是一个孩子并将其举过头顶然后摔下,构成故意杀人罪,建议二审法院驳回上诉人请求,维持原判。
此外,北京律师许昔龙认为,被害人家属在一审宣判前撤回民事诉讼请求,这一举动表明被害人家属不肯原谅韩磊的罪行,强烈要求法院判处其死刑。
案件回顾:
今年7月23日20时50分许,在大兴区科技路公交车站,韩磊与李明因停车与一名女子发生争执。过程中,韩磊将婴儿车内的女童摔在地上,导致女童严重受伤后死亡。今年9月25日,北京市一中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韩磊死刑,法院同时裁定准许受害人家属撤回此前对韩磊提出的总计273万余元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韩磊随后提出上诉。11月19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韩磊上诉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