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昨日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我省调整“十二五”规划纲要部分指标,其中,将原规划中“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3%下调为10%左右。
对此,省发改委主任王赋解释说,综合考虑今后两年国内外经济社会发展趋势这一外部环境的变化、我省资源条件的约束以及调整转型需要等因素,着眼于为我省转型发展提供更大空间和持续改善社会民生,省政府建议将经济增速预期目标下调为10%左右,相应将“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目标值由年均增长18%调整为15%,“外贸进出口总额”目标值由年均增长13%下调为7%。
同时,从更加注重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新要求出发,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省人民,决定主动自加压力,将“城市污水处理率”和“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目标值由80%分别上调为85%、90%;将“每十万人专利申请量”目标值由35件上调为55件,将“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目标值由200万人上调为255万人,将“五年转移农村劳动力人数”目标值由150万人上调为185万人。(记者 任静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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