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规定:地铁逃票可能申请不到房贷

2013年12月03日 08:37   来源:现代快报   

  昨天,南京政府法制网全文公布了《南京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与现行管理条例相比,草案加大了处罚力度,逃票现在最多罚款20元,以后将按最高票价的5倍至10倍处罚。同时,逃票三次及以上的还将纳入个人信用记录。另外,折叠自行车严禁进入地铁,“禁食令”也赫然在列。为了广泛征求和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市政府将于下周五(12月13日)召开立法听证会。现代快报记者 毛丽萍

  逃票三次,纳入个人信用记录

  根据初步统计,南京地铁去年因逃票损失800万元左右。但是根据现行的《南京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规定,乘客应持有效车票乘车,违者按线路最高票价处以最高5倍于该票款的罚款,也就是20元。这一处罚金额较低,难以对逃票者起到威慑作用。

  对此,草案规定:乘客无票或者持无效车票乘车的,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可以按照线网最高票价补收票款,并可加收线网最高票价5倍以下票款;乘客持伪造或者冒用他人优惠乘车证件乘坐列车的,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可以加收线网最高票价5倍以上10倍以下票款,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理。

  草案还规定:乘客有冒用他人证件、使用伪造证件乘车和其他逃票行为三次(含三次)以上的,有关信息可以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这意味着个人信用信息系统中有地铁逃票记录的人,在办理信用卡、申请房贷或找工作时都会受影响。

  自行车、滑板车禁入地铁

  一直以来,乘客携带没有折叠好的自行车进站投诉非常多,地铁目前已经要求所有安保人员加强对折叠自行车的管理:一定要折叠进站,但是听劝的乘客并不多。此外,越来越多踩着滑板车、穿着轮滑鞋的年轻人出现在地铁站内。工作人员通常会上前劝阻,但是很多人并不理会。

  草案规定:携带充气气球、自行车(含折叠式自行车)或携带动物(导盲犬除外), 使用滑轮鞋、滑板等进站、乘车的,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可责令其改正,并处以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地铁付费区和车厢都“禁食”

  目前,国内广州、深圳、上海、武汉等城市地铁车厢内都禁止饮食。在南京,乘客饱受“食品气味弹”的困扰也由来已久,保洁人员每天清出的垃圾就有3吨左右,主要就是饮料瓶、食品袋、果皮等。

  此次在“草案”的第四十条【禁止破坏市容行为】中明确禁止“在地铁车厢内或者付费区(注:即闸机内的区域)饮食”。

  如果地铁“禁食令”获得通过,那么在车厢内或者付费区吃东西将可被处以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听证报名

  根据立法听证会公告,此次听证事项涉及两大块内容:“草案”中对冒用他人证件、使用伪造证件乘车和其他逃票行为的,有关信息纳入乘客个人信用信息系统的规定,其必要性和可操作性如何;对轨道交通设施范围内禁止携带折叠自行车进站、禁止在车厢内和付费区饮食等规定是否合理、可行。

  听证参加人的人数为10人。听证参加人应当准备书面发言材料,并在会前书面告知发言的主要论点和理由。

  听证会另设旁听席,各界人士和有关单位代表也可以报名,人数不超过30人。

  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12月10日18:00。

  报名方式:

  电话:68786918、68786919、68786942(传真);

  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C座405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法规处,邮编:210019。

  电子邮箱:83216315@163.com。

(责任编辑:宋雅静)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