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厅声明
“男子混淆视听捏造事实”
因为秦某一句“我是林业厅的”让这个事件得到了广泛关注,让自治区林业厅背负了不小的舆论压力。对于秦某的身份,不少网友认为:“可能是借调的”、“难道又是临时工”。自治区林业厅相关人员说,这更加加剧了对该厅名誉权的侵犯。
事发第三天,也就是8月7日,自治区林业厅发布《关于秦某非林业厅工作人员的声明》(简称《声明》)。《声明》称,“经有关部门核实,(秦某)不是我厅及下属单位工作人员。他混淆视听,捏造事实”。同时,《声明》还称,秦某的行为客观上已经侵害了林业厅的名誉权,“我厅将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
声明发出后,网友的质疑声并未平息。在本地的一家网站上,就有网友贴出林业厅的声明并迅速成为热帖,跟帖中,网友观点不一,持怀疑态度的网友有不少。
最新进展
案件将于下周一开庭审理
另据了解,根据交警公布的信息,车牌号为京NQC8××的车辆已有违章记录30多条次,“其中28条发生在南宁”。事发后,秦某因为辱骂交警妨碍正常执法,被依法行政拘留。
据介绍,秦某是博白人,经常居住地为南宁市。有关人员通过工商查询发现,秦某是南宁市一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成立于2013年5月8日。
8月13日,自治区林业厅向法院起诉秦某,认为秦某冒充林业厅人员身份,导致林业厅社会评价下降,名誉受损,,要求秦某在媒体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同时赔偿林业厅因名誉受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据悉,案件将于12月2日在南宁市青秀区法院开庭审理。秦某为何要说自己是“林业厅的”?11月29日下午,记者多次拨打秦某的手机,发现一直处于关机状态,没能联系上他了解情况。相关部门人员称,目前,他们也很难联系到秦某。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