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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校讯通给学校送礼被罚款 明年不准强迫使用

2013年12月03日 09:31   来源:南方网   

  昨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罗湖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对立案调查的三家校讯通企业(深圳市育合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互动教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百协海问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各处罚款10万元。据透露,上述公司向合作学校支付了赞助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按业务量给各学校支付赞助费

  据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罗湖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深圳市育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育合科技”)的主营业务是与学校合作推广“家校通”(校讯通的一种)网络教育服务。截至立案时,已与深圳119家学校合作。

  据调查,今年1月5日起,该公司先后向相关合作学校支付24笔赞助费(据学校使用“家校通”业务量情况和需求约定赞助费的比例,并采购等额礼品,如U盘、陶瓷刀、茶叶等,赠送给学校或经办老师,单个礼品金额35元至255元不等),金额共计98207元,且未如实入账。此外,深圳市互动教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百协海问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也因同样的原因被立案调查。

  昨日,市市场监管局罗湖分局向上述3家校讯通企业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为由,各处于10万元行政处罚。据悉,15日内,涉事企业必须上缴处罚款。如企业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可在60日内申请复议。

  明年起不能强迫使用校讯通

  11月29日,深圳市教育局发布消息称,从2014年起,学校向家长发送的通知类短信,相关费用由学校公用经费支出。

  据称,家长自愿订制的个性化信息服务,由家长自行支付服务费用。学校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家长使用,不能以“校讯通”作为家校沟通唯一渠道。

  昨日,南都记者调查发现,不少学校称还未收到相关文件,并表示目前的决定太过简单,实际很难操作。罗湖东昌小学叶校长表示,据媒体发布的消息,“通知类短信”和“个性化信息服务”有待进一步明确,学校也需要更加明确的执行指引。

  有家长询问,向学校了解孩子在校表现,属不属于个性化定制?老师经常布置的网上作业属不属于个性化定制?很多家长已缴纳了一学年的校讯通费用。现在免费了,那退费问题怎么办?有业内人士卢先生说,目前社会上已有多家公司提供免费的信息平台。有免费的不用去用付费的,其实是一种资源浪费。

  此外,据深圳市教育局称,“深圳教育云”将取代“校讯通”。有家长询问,“深圳教育云”的筹建情况如何了?又何时向全市推广呢?(采写:记者 陈思福 米燕 庄树雄 整合:陈实)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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