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招商引资出新招 项目“流产”将问责

2013年12月04日 08:26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招商引资是地方政府维持经济增长的一大法宝。昨日(12月3日),兰州多家当地媒体报道称,为解决招商引资项目落地难的问题,兰州近日制定下发了招商新政策,要求凡出现审核未予通过、后又经其他渠道落地实施的项目,要依纪依规对市发改委问责;凡因跟踪服务不到位、影响项目进度或致使项目 “流产”的,要追究跟踪服务责任单位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兰州新区、兰州高新区等建设加速,招商压力凸显,而兰州的招商任务被逐级分配。对此,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杨宏山教授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中西部地区目前的经济增长形势更显紧迫,对招商的饥渴可以理解,上述做法实际是东部地区曾经用过的手段,这种任务摊派再追责容易造成形式化招商。

  新政出炉促招商

  招商对于地处西部的兰州来说,被誉为经济发展“头号引擎”。据《兰州晚报》等媒体报道,兰州市近日制定下发《兰州市招商引资项目跟踪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为签约的协议项目、合同项目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办法》显示,在兰州市发改委设立兰州市招商引资项目跟踪服务管理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招商引资的审核把关和跟踪服务任务的分解及责任单位的确定。审核通过的项目,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的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负责跟踪服务;10亿元以下的由市发改委(市招商引资项目跟踪服务管理工作办公室)确定跟踪服务责任单位,并督促落实。

  该招商新政跟踪服务对象是兰州市直部门及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招商引资项目,包括已签约的协议项目、合同项目。跟踪服务内容包括投资项目的签约、审批、核准、备案、登记和注册发证等。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提出将严格落实 “三大制度”,即责任制度、监督制度、问责制度。其中跟踪服务问责制度要求,凡出现审核未予通过、后又经其他渠道落地实施的项目,要依纪依规对市发改委问责;凡因跟踪服务不到位、影响项目进度或致使项目“流产”的,要追究跟踪服务责任单位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任务摊派被指存隐忧

  事实上,此项新政是10月23日兰州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彼时媒体报道称,《办法》是为解决招商引资项目落地难的问题,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不过在10月底审议时,上述2项明确责任的追责制度并未出现在公开报道中。

  据兰州当地媒体报道,从今年开始,兰州市除公检法、纪检系统以外,其他各级各部门均有招商引资的任务,这被当地媒体评价为兰州历史上的第一次,是创新之举。

  值得注意的是,与招商引资关系并不明显的工商局也被摊派了招商任务。记者在兰州市工商局官网获悉,该局新区分局要在年底前完成现代服务业招商引资12亿元、到位资金4亿元的任务。

  在招商冲动之下,任务下发至各级政府部门后,问责督促显得顺理成章。记者获悉,早在今年5月兰州就出台规定,对于无自然和不可抗拒因素,未完成市委市政府年度确定的招商引资和市属重大项目建设任务,要给予招商引资和重大项目牵头、责任单位主要责任人、相关责任人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的责任追究。

  公开资料显示,截至今年9月底,兰州市共执行招商引资项目1152个,引进到位资金1230.27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10.63%,完成年目标任务的94.64%。今年内,碧桂园集团、名城集团、绿地集团、太平洋集团等大牌企业项目相继落地开工。

  “招商引资策略多样,但要有前提条件,比如在环保、民生等方面的要求。”杨宏山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招商任务摊派可能产生为了完成任务而进行形式化招商,或者为了签约而降低招商标准的情况。

  记者拨通兰州市经济合作服务局电话,对方表示有关追踪问责的工作为市发改委牵头负责,该局只是执行配合,随后记者多次拨打兰州市发改委公开电话,均未能接通。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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