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展壮大西藏自治区基层文化队伍,促进基层文艺事业繁荣发展,丰富活跃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推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根据《西藏自治区“十二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安排和2013年全区文化工作计划,按照“成熟一批,批准一批”的成立原则,经各地(市)文化局申报,自治区文化厅、财政厅研究,近日西藏自治区新批准成立了16支县民间艺术团,并同时下达了2013年度自治区补助经费,全区县民间艺术团总数达到67支,演员人数近1400人,基层文化队伍得到了有效发展壮大。山南、阿里、昌都地区和拉萨市实现了“县县有民间艺术团”的目标。
县民间艺术团是西藏自治区基层文化工作的骨干力量,是推进群众文化工作的重要队伍。长期以来,这支队伍来自基层、服务于农牧区群众,充分发挥队伍短小精干、节目小型多样、装备轻便灵活、队员一专多能的特点,常年活跃在基层农牧区,用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文艺节目,为基层农牧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宣传科技、卫生和法律知识,丰富和活跃农牧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深受农牧民群众的欢迎和喜爱,有力推进了群众文艺繁荣发展。据统计,2012年全区民间艺术团年下乡演出场次达到近2000场,年新创作节目近600个,参加全国性群众文艺评比和展演展示活动20余次,大部分节目还获得较好的成绩和评价。(来源:西藏自治区文化厅)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