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公务员局获悉,2013年我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本月14日面试。“12月14日(星期六)上午9时30至下午6时30在西藏大学财经学院进行面试。参加面试考生务于14日早上8时30分之前到达西藏大学财经学院,未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点的考生,按自愿放弃处理。”区公务员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悉,参加面试的考生不允许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本次面试分为藏汉双语试点班和其他考生两个类别。对报考藏汉双语试点班的考生要进行民族语言能力测试。面试时高校毕业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退役士兵须携带准考证和退役证。
根据笔试、面试和体检体能测评结果,由自治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拟录取人员,并在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区公务员局于12月底前将拟录取人员库按《信息标准》通过“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专网”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相关院校根据“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专网”上的拟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入校后,由相关院校将最终录取名单报院校所在省级招办备案。
据悉,被录取人员在校期间免收学费,并发给生活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的发放和标准,由区财政厅按照财政部财行〔2008〕459号文件规定执行。招录人员学业期满合格毕业到定向单位报到后的服务期限为:本科层次的满7年,专科层次的满9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交流调动。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