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生文指着眼前拔地而起的新楼说,“这里曾经是我的地盘”。 本网记者 刘志强摄
一块土地两家争,政府先给企业颁发证书,后又以“主体”不当登报“不能生效”,这场进行了近十年的纠纷究竟是怎么回事?到底是谁在抢占这片繁华地段的土地?
放弃了许多但看到了希望
这件事发生在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兴海县,企业法人代表韩生文,是2000年兴海县通过招商引资的方式让他到该县投资发展的,而就在他刚刚投资大干一场时,令他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事前还得从十二年前说起。2000年11月,原兴海县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向兴海县法院申请破产,清算组为破产还债,经相应的司法程序,于2001年10月与青海穆斯林宾馆签订了《兴海县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大院出售合同》,约定该公司的办公室、宿舍等房屋及所附土地等不动产、固定资产全部出售给青海穆斯林宾馆。
2004年3月,兴海县人民法院向兴海县国土资源局、兴海县城建局发出(2004)兴协执字第0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其依法为青海穆斯林宾馆办理土地产权转让及房屋产权转让手续。根据兴海县国土资源局、兴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要求和指导,韩生文在提交相关资料并经审核通过后,获得“兴国用(土)字第1237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兴房权证第2280号《房屋所有权证》”。
在获得政府同意后,韩生文的干劲越来越大。韩生文在该不动产上兴建了兴海县畜产品综合交易市场,期间进行了扩建和修建。2008年,兴海县畜产品综合交易市场获得兴海县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局26号《关于兴海县畜产品公司一号、二号商铺楼建设项目的立项批复》,进行商住楼的建设,并投入资金逾千万元,完成项目设计、选址和部分建设。
但是,就在他要大干一场的时候,却发生了意外。2011年,韩生文的项目及相应资产被兴海县政府划入城市规划拆迁范围。“被规划后,我与政府就相应补偿事宜开始协商谈判,但未曾料到,2011年1月18日,兴海县国土资源局、兴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竟然在《西海都市报》发布公告,宣告我的房产证、土地证无效,声明废止。极其气愤之下,我遂委托律师于2011年3月7日向兴海县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韩生文说。
记者了解到,此后,兴海县国土资源局、兴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人多次与韩生文就土地、房产等赔偿进行协商,但是一直没有结果。
“兴海县国土资源局、兴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人多次与我接洽、协商,希望我不要坚持复议的申请和结果,他们承诺将保护我的基本权益,从根本上解决我的利益和损失问题。基于对政府的信任,也想尽快解决损失赔偿问题,我没有为难他们出具复议结论,在损失问题上也委曲求全,放弃了许多。”韩生文在记者采访时说。
通过多次的协商,事情有了转机。2011年4月,兴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受兴海县人民政府的委托,与韩生文签订《兴海县城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协议书》,约定对韩生文的全部不动产以建还的方式给予补偿,建还8套住房、700平方米的商铺等,产权由韩生文所有,并在竣工后一次性交还。而韩生文也依照约定在约定期限内搬迁完毕。
“可能是工作人员的失误”
事情本来到这里该结束了,但是新的事情又来了。
2012年11月,双方约定的建还的住房和商铺已经全部竣工验收,但兴海县政府不但拒绝向韩生文按协议交付建还房屋,反而于2013年2月7日向他发出<关于《兴海县城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协议书》不再履行的告知书>,以他的房屋和土地权证已经被作废为由,否定《协议书》的无效力。“相关领导还扬言,现在你已经没办法打官司了,即使能打官司,等官司赢了,房屋和商铺也卖完了。”韩生文说。
无奈之下,韩生文通过兴海县信访办、海南州信访办、青海省信访办、中央信访办以及省建设厅相关部门协调解决,但是一直得不到答复。“在省信访办领导面前他们口口声声答应给予公正解决,但是等我到县上找他们是却推诿扯皮不给办理。“韩生文说。
2013年12月2日,记者来到兴海县进行了采访。该县副县长拉贤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说,“韩生文的土地证、房产证等手续是我们发的,但是错误的,主体不当,所以,我们不承认他的手续。”
记者问:“该手续是正规的吗?盖子是相关部门盖的吗?”
拉贤说:“证件是我们颁发的,但主体不当,就是说,是错误的,办事人员的失误,所以我们登报声明作废。再说,我们已经启动了纠错程序。”
拉贤还告诉记者,之所以作废韩生文的“两证”,是因为韩生文一直未交清出让金。“2004年3月,青海穆斯林宾馆在未交清出让金的情况下,兴海县国土、城建部门未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将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办理给了韩生文个人名下。”
但是,韩生文说,“我从一开始就交清了所有的费用,是他们不承认罢了”。
随后,记者在2011年1月18日的报纸上也看到了那份所谓的公告,但是兴海县国土资源局和住建局登报声明的单位是“西宁市穆斯林宾馆”,而韩生文的宾馆是“青海穆斯林宾馆”。对于这一情况,拉贤副县长的解释是,“可能是工作人员的失误”。
记者在采访兴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华角才让时,他说,“这件事情很复杂,刚开始时是程序错误,后来纠正错误,现在我们只有通过走司法程序来解决事情。”
2013年7月13日,海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收到韩生文的反映材料后,作出复查意见:兴海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虽作出了不再履行《兴海县城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协议书》的决定,但应当对当事人合法取得的财产作出合理的安置补偿;兴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通过多种合理安置补偿方式,积极主动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协商解决补偿安置问题。
2013年9月13日,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收到韩生文的信访后,也作出复查意见:兴海县有关部门应对韩生文的合法财产做合理的安置补偿,并积极主动与当事人沟通,协商解决安置补偿问题。兴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撤销与韩生文签订的《兴海县城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协议书》,作出不再履行“协议书”的告知书无法律效力。
“相关部门都要求兴海县尽快解决赔偿事情,但是他们一直不解决,就是拖,也不知道拖到什么时候,上级的尽快解决他们只是听在耳里,但是没有实际行动。”韩生文告诉记者。
目前,事情还未有任何进展,双方进入僵持状态。但是,兴海县和海南州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将此事反映给主管领导,并尽快解决。这次的尽快到底有多快,我们拭目以待。
一有时间,韩生文就和其他几位股东拿出图纸、有关材料进行分析。本网记者 刘志强摄
(责任编辑: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