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天津市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目标确定,到2016年,全市民营经济市场主体达到60万户以上,其中,民营企业达到30万户以上,年营业收入超5亿元的民营企业达到300户以上,民营经济产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8%以上,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高。这是记者从昨天召开的本市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值得一提的是,天津市对民营企业财税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市财政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基金增至1亿元,主要用于支持民营企业技术改造、创新转型等。自2013年起,民营企业首次被评为中国企业500强的,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励;首次被评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的,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
天津市将推动民营经济加快向科技型、服务型、外向型、规模型、集约型发展。支持民营企业通过自主科研开发、引进紧缺技术、关键零部件和先进装备等进行技术改造,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努力掌握核心技术,开发出市场潜力巨大、在本行业内拥有明显优势的“杀手锏”产品。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大力发展社区、养老、卫生、家政等公益性服务事业,发展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总部经济、电子商务、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鼓励民营企业“走出去”,加强与跨国公司和大企业集团合作;支持国内外大企业在我市设立企业总部、研发中心、结算中心、采购物流中心,鼓励与本市民营企业对接合作、实现双赢。推进民营企业向各类园区、商务楼宇、优势产业链聚集,整合设备、技术、资金、人才、信息等资源,建立企业共用共享的公共服务平台,形成集聚效应、实现集群发展、显现集约效果。(记者刘冬梅金学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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