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购房人买房前必须查询个人及家庭住房情况并开具新购房证明。昨天下午,市住建委在网上挂出“开具新购住房证明的相关说明”,将如何开具新购房证明的具体流程写明。记者获悉,目前我市11个区的个人住房信息已经联网,买房人无须重复查询。
我市限购令实施出台已有两年多,但仍有不少市民对买房前如何开具新购房证明的流程不甚了解。“此次公布相关说明,主要是为了方便市民网上查询,另外就是重申前几天‘宁八条’中的限购要求。”市住建委产权市场处相关负责人昨表示。
说明中指出,不论是购买新房还是二手房,买房人都需要申请开具《新购住房证明》。在主城六区购房的,由华侨路、中央门、大光路分中心的查询窗口开具《新购住房证明》;在江宁、浦口、六合购房的,由所辖区房屋交易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窗口开具《新购住房证明》。
开具《新购住房证明》需提交《开具新购住房证明申请表》、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或未婚证明、户口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还需提供近一年连续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本人不能到场的需提供公证委托书。
另外此次说明中还提到,全市11个区的房屋权属登记信息已联网,拟购房人无需重复查询和申请。这意味着,买房人查询自己名下房产信息时,在任意一个点查询到的信息均真实有效,无须重复查询。不过,虽然溧水、高淳的住房信息与全市联网,但目前这两个区仍然执行原有的住房政策,住宅并不限购。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