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首次公布供水水质月报

2013年12月10日 15:22   来源:宁波日报    曹爱方 张鸣

  今天,我市首次公布中心城区供水水质月度公报。这份月报显示,中心城区四大水厂11月份出厂水、管网水大大优于国家标准。

  经过近一年的筹备,我市城市供水管理部门制定了水质信息公示专项方案,并从今年12月10日起,对海曙、江东、江北、北仑、镇海、鄞州等中心城区(宁波市自来水总公司供水管网直接供水服务的区域)的供水水质通过《宁波日报》向社会公布,每月一报,接受社会的监督。

  据了解,供水水质月度公报内容主要包括中心城区四大水厂出厂水和管网水的9项重要水质指标。据有关专家介绍,国家标准中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设为“不得检出”,就是说自来水中不能检出有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的存在。如果检测发现有这些菌群的存在,用户食用后可能患肠道疾病。另外,制水过程中采用加氯法消毒,要求净水中保留一定浓度的剩余氯,用以抑制水中残存细菌的再度繁殖。

  中心城区四大水厂11月份供水水质监测结果显示,出厂水、管网水均未检出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色度、浑浊度、耗氧量都大大优于国家标准,未发现臭和味、肉眼可见物,余氯也符合国家标准。(记者曹爱方 通讯员张鸣)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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