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4年间查办环保案114人 挽回损失近2000万

2013年12月13日 09:48   来源:新华日报   任松筠

  记者12日从省法院、省检察院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2010年至2013年6月,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资源环境案件1156件。其中,刑事案件774件,占案件总数的66.96%;民事案件198件、占17.13%;行政诉讼案件184件,占15.91%。

  从披露的信息看,案件类型呈现出多元化趋势,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从刑事审判来看,滥伐林木罪、非法狩猎罪所占比例较高,分别占环境保护类刑事案件总数的51.55%、25.84%;民事案件以大气污染和水污染案件为主,此外还出现了噪声污染、光污染、室内装修污染、电磁辐射污染等新型资源环境案件;行政案件涉及土地、林地、矿产资源等类型,以不服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案件为主。

  2010年1月至2013年10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查办发生在环保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114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99人,渎职案件15人。这些案件共造成经济损失4431.1万元,检察机关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921.5万元。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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