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来福建全省共查办贪污贿赂大案1012件

2013年06月25日 06:41   来源:东南网   

  省检察院通报查办一批要案

  包括江夏学院原院长胡某某受贿案、福州原副市长杨某某受贿案等;劝返5名犯罪嫌疑人回国投案自首;奖励举报有功人员41人

  东南网6月25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朱敏敏) 昨日,省检察院召开的举报宣传周新闻通报会披露,去年1月至今年5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举报9940件,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538件2130人。奖励举报有功人员41人,奖励金额近10万元。

  在新闻通报会上,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王小青说,2012年1月至今年5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538件2130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291件1808人,渎职侵权案件247件322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1.5亿元。全省检察机关共奖励举报有功人员41人,奖励金额近10万。近年来,全省未发生举报线索泄密和打击报复举报人案件。

  据介绍,去年来,全省共查办贪污贿赂大案(贪污贿赂5万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1012件,占反贪立案总数的78.4%,其中百万元以上案件57件;坚决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领导干部犯罪案件,查办厅处级要案57人,其中厅级3人、处级54人;查办重特大渎职侵权案件86件。

  突出查办了福建江夏学院原院长胡某某(正厅级)受贿案、福州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杨某某(副厅级)受贿案等一批有影响的要案。

  不单如此,全省还查办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481人;抓获或规劝投案自首在逃犯罪嫌疑人54名,其中成功从希腊、加拿大等国劝返5名犯罪嫌疑人回国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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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毒犯罪现低龄化趋势

  今年以来涉案人员30岁以下居多

  东南网6月25日讯(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杨文 通讯员 梅贤明 邱何娟)我省涉毒犯罪呈现低龄化趋势,仅今年至今审理绝大部分被告人的年龄在18至30岁之间。昨日,来自福建省高级法院消息,我省高院连日来组织全省法院依法宣判了一批毒品犯罪案件,对58件77名毒品犯罪分子进行公开宣判。根据最高法院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杨德建等6名罪行极其严重的毒品犯罪分子被依法执行死刑。

  据统计,2012年至2013年5月,我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毒品犯罪案件3694件5218人,审结3436件5716人;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有4326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的犯罪分子共计1041人。

  省高院分析指出,近几年来毒品犯罪案件呈现低龄化趋势值得警惕。一组来自福州中院的统计数据表明,2011年,该院审理的毒品犯罪案件未成年被告人为21人,2012年为11人,2013年至今有15人;而在该院审理的成年人毒品犯罪案件中,绝大部分被告人的年龄在18至30岁之间。

  在这些案件中,涉案的青少年涉世未深,易受他人影响。不少青少年喜欢去酒吧、迪吧、夜总会等娱乐场所,他们出于好奇、赶时髦、寻求刺激等心理,容易受到毒贩的诱惑而试吸毒品。不少青少年对K粉、摇头丸等致瘾有效成分不高的“软毒品”存在认识误区,放松了警惕;少数所谓“富二代”精神空虚,容易受到不法分子引诱而吸食毒品。

  此外,不少毒贩为逃避公安机关抓捕,喜欢发展思想单纯的青少年充当“马仔”或帮凶,遥控他们出面去送货、接货、收钱等。

(责任编辑:王姣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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