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德州3.92万辆老旧黄标车两年内淘汰

2013年12月16日 15:16   来源:齐鲁晚报    

  近日,德州启动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工作,车主自愿淘汰黄标车且符合补贴条件的,可获得资金补贴。具体标准根据黄标车的车型和使用年限,分4个时段给予差别化补贴,其中补贴标准最高的重型载货车、大型载客车为1.8万元/辆。

  近日,德州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制定了《德州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工作实施细则》,由各县(市、区)具体组织实施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工作,各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将设置联合办公窗口,负责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信息审核工作。办理该项业务的车主需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及复印件,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及副本。符合补贴条件的,自全部审核通过之日起,由财政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补贴资金转入车主提供的同名银行账户。

  “黄标车是指经环保检验合格,低于国家第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低于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柴油车。据测算,黄标车排放的污染物量占机动车排放的70%。”据德州市环保部门工作人员介绍,德州在今年年底前将完成黄标车分时段限行工作,汽车尾气超标的不予年检,还将逐步淘汰污染严重的老旧车、“黄标车”。到2015年,淘汰2005年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达到报废期限的老旧车辆要拆解报废,完成3.92万辆老旧车的淘汰任务。

  记者了解到,补贴政策实行时间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德州将根据黄标车的车型和使用年限,分4个时段给予差别化补贴,其中补贴标准最高的重型载货车、大型载客车为1.8万元/辆,补贴标准最低的微型载货车、微型载客车为0.2万元/辆。为鼓励早淘汰、快淘汰,第一时段按补贴标准的110%执行;第二时段按补贴标准的100%执行;第三时段按补贴标准的90%执行;第四时段按补贴标准的80%进行补贴,以后年度不再补贴。(记者 刘振)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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