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35名有暴力倾向精神病人依法接受强制医疗

2013年12月16日 15:16   来源:杭州日报    

  23岁的程某拿起菜刀砍死外婆……面对一个精神病人,法院不能处以刑罚,但建德市人民法院日前作出一份强制医疗决定书,对有暴力倾向精神病人程某强制医疗。

  为保护社会免受精神病人侵害,也使精神病人得到妥善治疗,今年开始施行的新刑事诉讼法新增了“对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截至目前,浙江法院共收到检察机关提起的强制医疗申请案件37件,已审结35件,均作出了强制医疗决定。

  早在2008年,程某被查出患有精神分裂症。之后,他一直由外婆负责照料生活。今年6月,外婆给程某喂药时,程某坚决不吃,一怒之下拿起菜刀砍死了外婆。

  经鉴定,程某患有精神分裂症,实施上述行为时处于发病期,被评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因而不会因为杀死外婆而坐牢。但法院认为,程某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所以作出了对程某强制医疗的决定。

  浙江高院刑三庭庭长丁卫强介绍,审结的35起案件中,暴力行为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情况突出。其中,杀人或者故意伤害致死人命的13件,占37.1%;致人重伤的8件,占22.9%;致人轻伤的6件,占17.1%;其他如放火、持刀抢劫、伤害并妨害公务的8件,占23.5%。精神病人亲属的人身安全受到危害的情况较多。共12件,占34.3%,其中被杀死或者被故意伤害致死的8件。(通讯员 王华卫 记者 黄洪连)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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