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既是全省“一号工程”,又是郑州市的“城市新名片”,如何管理实验区工作,各方都在进行探索。昨天,郑州市下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与省直部门建立直通车制度相关服务工作》,确定项目负责人,并明确了相关责任。
首席编辑方毅夫/制图
用地直批、价格自定、政策直享等81条支持政策“出炉”,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展插上了腾飞的“翅膀”。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支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展的意见,明确规定,实验区享受城市新区、产业集聚区现行的各类财政扶持政策。
就财税政策的支持方面,实验区就享有包括“3年内地方收入全留”在内的33条财政激励政策。
对有意落地实验区的航空偏好型产业来说,81条支持政策中,最吸引人的莫过于建设用地的“优先保障”。
不仅用地指标优先保障,用地价格也很有弹性。意见详情请登录河南省政府门户网站(www.henan.gov.cn)查阅。
航空港区能直通省直部门
关键词1:规划区域规划,由实验区自定
实验区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实验区依据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报郑州市规委会研究确定,并报郑州市规划局备案,由实验区组织实施。
关键词2:创新创新项目,省市优惠政策共享
科技创新项目资金和政策支持,实验区直接上报省有关部门。有关项目在享受省相关政策、资金支持的同时,享有的市级政策和资金支持不变。
关键词3:补助实验区可直接向省财政申报补助
关于财政补助直接申报在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程序上,企业报送的预算申报书,由实验区财政局直接推荐申报,不再通过郑州市财政局推荐申报。
关键词4:住房房地产开发权限委托到实验区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将“住房保障、市场监管、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房屋安全”等房地产管理权限和管理职能委托实验区实施。
关键词5:安全
实验区内实现质量、环保自检
实验区将设立自己的质量监管体系,并设立实验区综合检测站,承担实验区范围内的计量、质量、锅炉、特种设备等质量技术监督检测业务。此外,实验区还将成立环境监测站。
关键词6:编制向省编办等部门争取编制
实验区人员编制,按照实验区与省直部门建立直通车制度的实际需要,由郑州市编办研究提出增加实验区行政、事业编制初步意见,研究拟定向省编办、省公安边防总队争取行政编制和政法、边检等专项编制分配指标相关方案。
关键词7:保险
失业保险、医保有望与省人社部门直通
目前,实验区社保机构无法实现在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等方面与省人社部门直通。12月25日前,郑州市人社部门要研究拟定实验区落实直通车制度相关实施方案。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