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公务员局获悉,经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我区2013年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考生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已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告。
根据笔试、面试和体检体能测评结果,由自治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拟录取人员,并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区公务员局于12月底前将拟录取人员库按《信息标准》通过“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专网”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相关院校根据“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专网”上的拟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入校后,由相关院校将最终录取名单报院校所在省级招办备案。
据悉,被录取人员在校期间免收学费,并发给生活补助费。(记者 麦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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