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自行车即将清新亮相
设点、收费等问题大家都很关心
江南为何不设租赁站点?租车后出了故障怎么办?超过1小时如何收费……就市民关心的这些问题,路桥公司董事长黄盛兵、设施技术部郭智华一一作出了解答。
1.为何公益项目要收取押金,还要收取超时费?
答:收取车辆押金,是为了确保租车人保证自己的使用行为不会对所租车辆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害的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在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且无其他纠纷后,押金予以退还,在违约时将会被扣除。收取的押金并不等同于自行车本身的价格,而是针对人为破坏和恶意不归还自行车的一种制约措施。
目前的收费标准,以每小时为1个计费时段,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第1小时(含)免费,超过1小时的,超时后按2元/小时收取租赁费用。24小时内(含)最高收费46元。还车后再次租用重新开始计时,当天多次租车时间不累积。设立公共自行车计时时段和资费标准,是为了提高公共自行车的租车频率和使用效率,其目的不在盈利。
2.为何不在江南设点?
答:公共自行车系统现已在城区规划了民族广场站、民族大道中山路口站、南湖广场(双拥路)站、长湖长园路口站等约50个公共自行车租赁站点,这只是一期试点的规模。根据《南宁市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步行系统及城市绿道系统规划》,今后将不断增加站、点数量和公共自行车的投放数量,尽快形成公共自行车点多面广、覆盖面大的优势,最大限度满足群众骑公共自行车出行的需要。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