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我市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2014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元旦:1月1日放假1天。
春节:1月31日至2月6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6日(星期日)、2月8日(星期六)上班。
清明节:4月5日放假,4月7日(星期一)补休。
劳动节:5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4日(星期日)上班。
端午节:6月2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中秋节:9月8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8日(星期日)、10月11日(星期六)上班。
(记者 刘敏 实习生 高倩)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