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商务部、财政部下发通知确定我市为全国15个共同配送试点城市之一。根据政策,中央财政将连续三年给予试点城市资金支持。
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我市将重点做好城市共同配送专项发展规划编制、搭建青岛城市共同配送信息服务平台、科学布局城区配送节点网络等工作,通过新建、改造、整合、提升等途径,构建由物流园区、物流中心、配送中心、社区终端配送网点、智能自提柜和手持终端等设备组成的五级配送网络体系。
项目完成后,共同配送站点覆盖市区大部分区域,城市共同配送率显著提高,物流费用占商品流通费用的比率明显降低,中心城区入城货运车辆总数大幅减少,主要配送任务将由统一标识的标准化车辆以及实行标准化管理的商贸流通企业或集团承担。
据悉,所谓城市共同配送就是通过建立多用户共同配送中心,统一存储供应商货物,并由标准化配送车辆统一配送到各个销售、消费终端。(记者 沈俊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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