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知沙滩属公共但执法就是缺依据,
市规土委表示正在积极编制沙滩管理条例
沙滩边别墅违规加建扩建严重。
晶报记者 朱晓蕾 罗俊杰/文 金羽泽/图
除海岛外,深圳市城市沿岸有56处沙滩共94公顷。然而晶报记者对东部沙滩为期一周的调查发现,除了自然屏障外,一些沙滩被设置了很多人为障碍,高档酒店、度假村、开发商拿不出沙滩的权属证明,却依次在海滩摆开“架式”,把海滩“包” 了起来。深圳至今没有出台相关法规,让“以店霸海”、“以房霸景”等越发嚣张,公共沙滩逐步沦为“土豪”的专属。
深圳现状:
执法缺乏法规依据
从晶报近日关于“深圳东部沙滩海域”的持续报道可以看到,目前东部沙滩海域存在被多方圈占的问题。据了解,沙滩海域之所以存在被多方圈占而保护不力的乱象,是与深圳距今尚未有一部与此相关的专项法律有关。在保护管理和执法方面,存在缺乏足够法律依据的问题。
据查,国家层面关于沙滩海域保护管理的相关法律,目前仅有一部于2002年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其中并未明确规定执行细则,对于如何处置圈占沙滩海域的规定也不够健全。另外,在广东省方面,也迟迟没有出台相关的专项保护管理法律。
而深圳方面,也一直未出台相关的沙滩海域保护管理法律法规。据查,深圳市海洋局曾于2011年起草过一部《深圳市海域管理条例(草案稿)》。据悉,这部草案稿推出时,不仅是深圳首部海域管理条例,还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探索了对海域规划、海域使用权管理和海洋环境保护进行统一管理。当时还曾公开征求过意见。然而,现在已经过去两年多时间了,《条例(草案稿)》征求的意见到底如何却一直没有下文,也没有正式通过施行。
其他省市: 先后出台保护管理法规
海南省曾经于今年3月通过《海南经济特区海岸带保护与开发管理规定》,并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据了解,该规定明确提出“公共海滩公民共享,商业开发不得占用”,并对海南的海岸带保护治理和开发利用及其原则、管理体制、规划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
此外,山东省威海市也于今年12月正式印发了《威海市沙滩保护管理办法》,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威海市以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形式,明确了全市行政区内沙滩保护管理工作的目标、任务、内容和措施,为今后强化全市沙滩保护与管理提供了依据。据悉,这也是全国首个以沙滩保护管理为主题的政府规范性文件。
而在山东省青岛市于今年10月出台的《青岛市胶州湾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中,也明确规定“胶州湾保护范围内的岸线应当保持开放,除依法批准的港口、码头、船舶修造及军事等用途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圈占,不得限制他人正常通行。”
政协委员: 可以联署推动
“深圳沙滩条例”立法
有专家认为沙滩其实就是法治盲区,要整治海岸沙滩管理“乱象”,改变主体不明、依据不清的问题,就必须尽快出台专项的沙滩海域管理保护法律。市政协委员张学虎告诉记者:“我有一年去墨西哥,发现他们那边的海滩不会这么乱,权属非常明确,规定建筑物只能到岸边,沙滩属于公共资源,不会出现被圈占的问题,这其实也是国际通用规则。”在推动立法方面,张学虎认为,首先应该确定沙滩海域属公共资源,像马路、社区公园一样,不可侵犯。这种定位,是开展保护,推动立法的基础。而对于执法中可能遭遇的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张学虎认为在立法保护时可以考虑适当地进行“赎买”,这样可以减少一些阻力。他说:“政府各级部门圈占的,首先应该主动让出来,然后需要赎买的部分就非常少了。”
张学虎说:“保护沙滩海域,不能光靠政府一声令下,而应该对此进行立法,通过法律的形式,明确哪些不能圈占,违法的话应该由谁处理及如何处理。”他认为,应该很严肃地提出来,对于这种公共资源,必须尽快进行立法保护管理。如果有必要,张学虎认为可以通过政协委员联署的方式去推动立法。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