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购令后,在南京无论购置新房还是二手房,都需要申请开具《新购房证明》。以前由于主城和两江地区住房信息系统并未联网,所以在不同区域内买房需要分开申请《新购房证明》,给购房者带来了一定的麻烦。
12月初,南京市住建委在网上挂出“开具新购住房证明的相关说明”,重申了限购政策,并且公布了如何开具新购住房证明的具体流程。市房管部门表示,南京全市的房屋登记信息已经联网,买房人无需重复查询和申请。在主城六区购房的,由华侨路、中央门、大光路分中心的查询窗口申请开具《新购住房证明》;在江宁、浦口、六合三区购房的,由所辖区房屋交易登记管理部门的查询窗口开具《新购住房证明》。
南京住房信息联网后,购房者开具新购房证明的具体流程不变,需提交以下要件:《开具新购住房证明申请表》;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或未婚证明;户口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还需提供近一年连续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本人不能到场需公证委托书。
根据现有限购政策,有1套购房记录的,再次购房属于二套房,需按照二套房首付7成执行;如果没有购房记录的,则属于家庭首套房,可以享受相应的优惠措施。如果有2套及2套以上的购房记录,这种情况是无法开出《新购住房证明》的。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