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回放
12月8日15时50分,成自泸高速公路发生一起16车相撞的交通事故,造成7人死亡,23人受伤。
超载
肇事罐车准载28.68吨,肇事时实际载货74.08吨
逃离
事发后,肇事车驾驶人王正及其儿子王为逃离事故现场,次日凌晨被交警拦截并实施控制
酒驾
王正在饮酒后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超载车辆
26日,记者从成自泸高速交警一大队获悉,“12·8”成自泸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已经出炉。交警部门认定,肇事司机王正承担该事故全部责任。26日晚,记者从仁寿县检察院获悉,近期王正将被批捕。
交警认定:酒驾超载 临危处置不当
26日,“12·8”成自泸重特大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炉。据成自泸高速交警一大队介绍,经调查,交警部门认定肇事司机王正承担该事故全部责任。其他司机无与此事故有因果关系的交通违法行为,均不承担责任。交警介绍,肇事罐车准载28.68吨,肇事时实际载货74.08吨。事故发生后,肇事车驾驶人王正及其儿子王为逃离事故现场,经公安部门侦查,沿线高速公路交警及相邻地方交警协查布防,12月9日凌晨2时40分许,王正王为父子俩在成自泸高速公路汪洋收费站附近被交警拦截并实施控制。责任认定书还披露,王正在饮酒后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超载车辆,临危处置不当,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
鉴定报告排除机械事故 非刹车失灵
至于这一事故,外界曾猜测,肇事罐车会否是因为刹车失灵造成的。而此前出炉的鉴定报告,否定了这一猜测。成自泸高速交警透露,根据此次事故中的肇事罐车川AL3060的车辆鉴定报告,这起事故系交通事故。“如果是刹车失灵造成事故,则属于机械事故,鉴定报告明确排除了这一可能。”交警表示。此外,车辆鉴定报告还显示,当事罐车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
死者家属:对认定无异议 等待赔偿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也联系了部分车祸中死伤者的家属。部分家属向记者证实,他们均已领取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但另有部分家属因为身在外地等原因,暂未前往交警部门领取。死者施某、李某某的家属表示,对于这一事故认定,家属方面没有异议。目前,死者现在已经火化。在采访中,有家属表示,事故赔偿依然还在进一步解决。
肇事司机家属:收费站也应担责
昨晚,成都商报记者联系上肇事司机儿子王为的堂哥。据其介绍,从出事到现在,王为的妻女、母亲都住在他家中,因为他们担心被人打击报复,为此不敢回自己的家。
事故责任认定为王正负全责。王为堂哥表示,他对这个责任认定是有异议的,在他看来,王正驾驶的是超载车,超载车上了高速公路,相应的收费站也是有相应责任的。
肇事方代理律师
若构成交通肇事罪
或将面临较重刑罚
昨晚7时,针对案件的最新进展,成都商报记者联系了王正的辩护人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寇翼、廖行律师。寇翼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交警部门是进行责任认定的法定机构,其做出的责任认定无疑是最客观和权威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王正若不服责任认定,可在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级公安机关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但目前尚未接到王正亲属要求复核的请求。
此外,王正亲属可能错误地理解了事故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之间的关系。寇翼认为,事故责任和民事责任并非完全等同,事故责任认定书仅是确定民事责任的一个重要依据。本交通事故的发生可能是多因一果导致的,包括肇事方、高速公路管理方及其他可能承担责任的第三方。因而,即或王正承担全责,但在民事索赔时,受害人仍可就对在整个事故存在过错责任各方一并提出索赔请求。
而就王正可能面临怎样的处罚?廖行称,根据相关规定,王正的行为已涉嫌交通肇事罪,由于伤亡人数较大,已属于“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法定情形,一旦构成此罪,或将面临较重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