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通知》精神及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按照中央的部署和省委常委班子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12月26日,省纪委就元旦春节期间大力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内容
(一)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礼品;
(二)用公款送节礼、大吃大喝、相互宴请或安排旅游等;
(三)用公款购买、印制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
(四)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
(五)年终突击花钱、滥发钱物;
(六)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甚至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等;
(七)境外招商入住豪华酒店、举办奢侈宴请、送收高档礼品、用公款参与高档消费等。
二、专项整治的方法和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2013年12月下旬开始至2014年3月底分步进行。
1、开展自查自纠(2014年2月25日前完成)。2014年元旦、春节即将到来,各地各单位要根据上述七项整治内容,立即对本地区本单位岁末年初安排的各项活动进行对照检查,凡有违反上述七项内容的,一律立即叫停(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对本地区本单位文明节俭过节提出明确要求,积极巩固改进作风成果;要对“两节”期间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找准本地区本单位在公款消费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查找的问题要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
2、加强监督检查(贯穿专项整治工作始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对相关场所、重点部位进行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并坚决查处,典型问题要及时曝光。省纪委将适时对各地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3、认真落实整改(2014年3月20日前完成)。各地各单位和各级党员干部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针对查找出的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措施、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做到立查立改、立说立行,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作出承诺,自觉接受监督。整改措施要在本地区本单位进行公示。
三、工作要求
各级党委(党组)要把此次专项整治作为加强“两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整治任务,狠刹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对自查中出现的问题要敢抓敢管,及时提醒、坚决纠正。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要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带头做到令行禁止,做好表率,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调查核实群众举报,及时查处存在的问题,对问题严重的,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要快查严办,并及时通报曝光。
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请于3月25日前报送省纪委。
省纪委积极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举报反映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党员领导干部在“两节”期间违反通知要求的问题。
举报电话:0971-8483125
0971-8482072
13709727036 13709727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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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