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最长不超过25年。而在山东省滨州市,一座收费逾27年的黄河大桥,仍将再多收4年。作为山东省滨州市南北交通大动脉的黄河大桥,修建于上世纪70年代。其诞生之初,是作为改善交通出行条件的便民惠民工程出现的。1986年,黄河大桥南岸建起了一座收费站,对来往的车辆征收通行费。不过,自收费伊始,公车就一律免费放行。国务院颁布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25年。”但滨州黄河大桥自1986年开始收费至今,收费已超过27年。
据人民日报
中国式跟帖
人在清醒时:国家利用纳税人的钱投资,不让利于民,反倒成了为某些人谋福利的手段!
匿名网友:滨州黄河大桥不是经营性大桥,收费是给滨州人民添堵!
爱永999:超期收费应及时公布理由才对公众有个交待。
大脸猫五花肉:这事已经说过多次了,一直未能解决。
别以为我糊涂:实际上,查一下所收费用的去向,更有意义!
ruguosn:黄河大桥的管理权早就归山东高速集团了。
tianye19562013:公车免费,私车收费,只能说人家“公私分明”。
caowei1012:想延长收费找个理由还不容易吗?
黄河泱泱: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这是很多收费站打出的招牌,关键是这些收费到哪去了?
上帝之手JN:济南黄河大桥开通时我上初中,我今年50岁了,还在收费。滨州黄河大桥小巫见大巫了!
天马流岚:这种骂声和怨声会越来越多,最后压垮的可能不只是大桥。据新浪网
看点
南京工业大学教授刘小冰:高速公路和桥梁超期收费,一直是民众关注的热点。大家意见大有几个原因:第一、这些路桥收费到期后,往往会找个理由继续收;第二、收费点越来越多,与民众愿望相悖;第三、高速公路“低速化”,有的限速六七十公里,还在按照高速公路标准收费。滨州黄河大桥收了27年费,超过25年年限,还在继续收,是典型的违规,不管收费主体出于什么理由,都属于“有法不依”。当然,类似现象在全国很多地方都存在。对此,我觉得可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国务院对《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中一些名词作进一步解释和细化,比如什么叫经营性公路等,这样有利于民众对照监督;另一方面,加大执法力度,对类似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追究当地领导责任,按照目前规定,有权对违法违规收费主体进行处理的是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其交通部门。同时行政诉讼法需要修改,对于违规收费不处理的 ,民众可以对监管主体以不作为为由提起行政诉讼。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