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取消10项服务性收费 异地补办身份证不另收费

2013年12月06日 15:35   来源:长沙晚报    

  记者昨日从省物价局获悉,经省政府审定,2014年1月1日起,湖南将取消(取缔)、降标和市场化31项经营服务性收费,预计每年可减轻企业和群众收费负担约13.8亿元。今后,市民或企业在异地办理身份证、办理非住房抵押、工程勘察设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等服务环节,均可免交或少交费用。

  10项服务性收费将取消

  从明年1月1日起,10项经营服务性收费将被取消(取缔),其中最受关注的是身份证异地办证服务费。

  以长沙人小李的经历为例,如果他在广州打工,不慎遗失了身份证需要在广州补办,目前他要缴纳45元的身份证异地办证服务费;如果小李在省内的常德市打工,遗失身份证后在常德补办,也需要缴纳25元的身份证异地办证服务费。不过从明年开始,他无论在广州或常德补办身份证,都不需要交异地办证服务费了。明年1月1日起,湖南将取消居民身份证异地办证服务费,所需经费由湖南省财政据实核拨。

  取消(取缔)的10项收费

  1.取缔各地未经审批自行设立的建设勘察设计环节的见证服务费

  2.取消非住房抵押手续费

  3.取消无线电设备检测服务费

  4.取消抗震设防要求确认服务费

  5.取消房地产口头咨询服务费

  6.取消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费

  7.取消律师出庭服装发放服务费

  8.取消农机技术有偿服务费中的农机功率油耗及调试技术检测费、农机检测员培训费、农机维修员培训费

  9.取消农经系统有偿服务费中的土地承包合同书收费、承包合同仲裁收费

  10.取消居民身份证异地办证服务费

  8项收费变为市场定价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费等8项收费,将由现在的政府指导价变为市场定价。目前长沙学生如自费去美国留学,需要缴纳1.6万元中介服务费;如果去加拿大,需要缴纳1.3万元中介服务费;如果去新加坡,需要缴纳0.7万元中介服务费。而从明年开始,这一费用将由服务单位按照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自主制定收费标准。

  “此次市场化的8项收费,均属于不涉及司法裁定、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前置条件的且具有竞争条件的中介服务、技术服务收费。这些服务收费市场化后,由服务单位按照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自主灵活地制定收费标准,可降低行政审批的社会成本。”省物价局总经济师罗懿表示。

  变为市场定价的8项收费

  1.资产评估事务所收费中的非法定资产评估服务收费

  2.会计师事务所收费中的会计服务、会计咨询服务收费

  3.税务师事务所除涉税鉴证业务之外的涉税服务收费

  4.商标代理机构商标代理服务费

  5.招标代理服务费

  6.ABC3000电子申报缴税系统日常维护费

  7.房地产经纪服务费、房地产书面咨询服务费

  8.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费

  13项收费将降低标准

  包括公证服务费在内的13项收费,明年起将降低收费标准。

  从明年1月1日开始,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公证服务费收费标准,将根据受益额大小,不同程度有所降低,其中受益额20万元及以下的,由2%下降为1.2%;20万-50万元的部分,由2%下降为1%;50万-500万元的部分,由2%下降为0.8%;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费。

  举个例子,市民王先生想将自己价值100万元的房屋赠与弟弟,需要办理公证手续。如果他现在办理公证,需要缴纳的公证服务费是2万元(20×2%+30×2%+50×2%=2);如果他明年办理公证,就只需要缴纳0.94万元(20×1.2%+30×1%+50×0.8%=0.94)公证服务费了。

  降低标准的13项收费

  1.降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由不设收费上限,改为设定收费上限为每宗交易服务费最高不超过10万元;地(矿)产交易服务费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下调10%;产权交易收费按现行的收费标准下调约10%

  2.涉税鉴证服务费按现行收费标准下调20%

  3.特种设备资质评审服务费按现行收费标准下调10%

  4.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费按现行收费标准下调10%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服务费按现行收费标准下调20%

  6.畜牧业生产建设项目环评咨询服务费按现行收费标准下调10%

  7.环境监测专业技术服务费按现行收费标准下调10%

  8.工程勘察设计服务费按现行收费标准下调10%

  9.水利、水电、电力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服务费按现行收费标准下调20%

  10.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按现行收费标准下调20%

  11.商务展览摊位服务费按现行收费标准下调20%

  12.公证服务费,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按现行收费标准,受益额20万元及以下的,由2%下降为1.2%,20万—50万元的部分,由2%下降为1%,50万—500万元的部分,由2%下降为0.8%,500万—1000万元的部分,由1.5%下降为0.5%,1000万—5000万元的部分,由1%下降为0.1%, 5000万元以上部分,由0.5%下降为0.1%;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费

  13.省公安厅户政服务中心个人证件遗失声明服务费,按现行收费标准下调20%(记者 陈暄 实习生 欧元)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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