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商质监联合行动 治理违法生产销售机动三轮车

2014年01月02日 14:29   来源:天津日报   

  近日,记者从市工商、质监部门了解到,两部门将联合行动,在全市开展违法生产、销售机动三轮车(指以电动、燃油等动力装置驱动的三轮车,以及未列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四轮车)专项治理,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工商、质监部门将对生产、销售机动三轮车的企业和商户进行检查,教育引导其依法生产、守法经营。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行为:一是违反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生产机动三轮车的行为,以及擅自出厂、销售的行为;二是利用广告对机动三轮车作虚假宣传的行为;三是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销售机动三轮车,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四是经营者销售机动三轮车不履行经营者义务,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五是销售的机动三轮车属于不合格商品;六是销售的机动三轮车存在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

  专项行动中,对存在上述违法行为的,将依法没收违规产品、没收违法所得,对违法经营者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记者万红苏晓梅)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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