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交通港口局获悉,根据《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自昨日起,天津开始受理小客车“其他指标”申请事项。市交通港口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备受市民关注的摇号、竞价有关事宜,预计1月16日后通过网络报名和窗口报名接受办理,首次竞价、摇号时间及有关具体办理事宜请关注1月15日市交通港口局政务网发布的公告。
目前,为受理“其他指标”申请,市交通港口局在市行政许可中心开设了三个现场服务窗口。昨日上午9时许,市民罗先生成功申请了个人购置新能源车辆指标,成为天津首位获得小客车“其他指标”的申请人。罗先生表示,购买新能源车辆既符合绿色环保发展趋势,也实现了自己立刻上牌的需求。
据了解,天津小客车总量调控指标共分为三种,分别是增量指标、更新指标、其他指标。其中,“其他指标”是指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可以直接申领的指标(具体请查阅市交通港口局政务网)。
七种情况可按“其他指标”申请
根据市交通港口局发布的公告,“其他指标”申请指以下七种情况:我国驻外外交人员回国返津自带小客车进口;单位购置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单位购置营运小客车(出租汽车、教练车);单位和个人购置新能源车;个人因离婚、继承办理车辆转移;单位小客车因资产重组、资产整体买卖或者改制、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办理转移登记及单位小客车因被上级单位调回或者调拨办理转移;单位和个人小客车被盗抢,公安机关立案满12个月仍未追回,并已在公安机关车辆管理系统登记被盗抢状态,可在此后6个月内直接申领其他指标。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对应《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五条至第四十一条规定,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驻外外交人员回国返津自带小客车需携带:身份证或护照;外交人员身份证明材料;返津证明材料(天津户籍或者居住证、暂住证);监管地海关出具的监管机动车进口凭证。购置特种车辆(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需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主管部门证明。购置新能源车辆的个人需携带:身份证明材料;单位需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被授权人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单位运营小客车其他指标需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车辆产权证、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申请出租车其他指标提供市客管办开具的证明材料,申请教练车其他指标提供市公安局开具的证明材料)。个人因离婚、继承需要进行车辆转移登记,离婚需要要件:身份证明材料(夫妻双方)、法院判决书、调解书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离婚证、车辆归属判决书或由公证处公正的财产分割协议书、车辆产权证、行驶证;继承需要要件:转移登记前后所有人身份证明、机动车归属证明(法院判决、调解或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机动车产权证、行驶证。资产重组和调拨小客车其他指标需要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车辆产权证、资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上级单位开具的调拨证明)。被盗抢小客车申请其他指标时,公司被盗抢小客车需携带: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被盗车辆产权证、被盗车辆行驶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被盗抢证明、天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开具的已登记为被盗抢状态的证明。个人被盗抢小客车需携带:申请人身份证、被盗车辆产权证、被盗车辆行驶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被盗抢证明、天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开具的已登记为被盗抢状态的证明。
以上事宜的受理地点为天津市行政许可中心一楼B78、79、80号窗口(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受理时间:9:00至12:00,13:30至17:00(工作日)。咨询电话:24539021、24539022。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