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交通部门内部人士表示,高速公路收费期限届满后,还面临高昂的养护费用,如果停止收费,单靠政府财力根本无法支撑,而且高速公路免费后,极有可能造成大量拥堵,因此“贷款还清即停止收费”的要求并不现实。
山东省人民政府于2013年12月27日印发《关于同意延长菏泽至东明等15段高速公路收费期限的批复》,同意泰莱高速莱城区与莱新高速连接线等6段高速公路延长收费期限;菏泽至东明等7段高速公路收费期限届满,同意暂延长收费期限1年,待国家整体调整政策明确后按国家政策执行;济南至聊城等2段高速公路收费期限届满,同意暂延长收费期限1年,待国家整体调整政策明确后按国家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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