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即时新闻 > 正文
中经搜索

北京开通禁拨平台可防车险电话营销

2014年01月08日 15:22   来源:羊城晚报   

  从2014年1月1日起,北京地区消费者如果不愿意接受车险电话销售,可通过“北京车险禁拨平台”申请禁止拨打服务,避免车险营销电话骚扰。

  随着车险电销模式的深化发展,电话销售已经成为车险重要销售渠道之一,但其中也存在“电话扰民”等问题。据北京保险行业协会介绍,北京目前已正式开通机动车辆保险电话营销禁拨号码登记平台,消费者如果不愿意接受车险电话销售,可以通过协会网站登录车险禁拨平台,申请提供禁止拨打服务。自成功申请的7个工作日后,消费者在所选择的禁止拨打期限内,将不会接到已选择保险公司的营销电话。

  北京车险禁拨平台的开通,是在北京人身险禁拨平台的基础上,对保险消费者服务的升级,体现了对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尊重和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据介绍,消费者登记禁拨后,如果仍遭保险电话营销机构滋扰,可登录车险禁拨平台“违禁拨打投诉系统”进行投诉,有关部门将根据投诉记录开展相关的调查和处理。

 
 

(责任编辑:杨淼)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